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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优化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沈政发〔2022〕11号
2022年09月2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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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 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相关指示精神,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优化调整438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纳入事项“冷藏库”管理的“僵尸事项”112项、转为“进厅上网负面清单”事项47项、转为非依申请事项94项、转为内部环节事项20项、实现多级联办事项122项、调整行政审批职权事项43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优化调整事项落实工作。从体制、机制、人员配备上做好安排。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到位。同时,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要求,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

  1.沈阳市纳入“冷藏库”的“僵尸事项”清单

  2.沈阳市进厅上网负面清单

  3.沈阳市非依申请事项清单

  4.沈阳市内部环节事项清单

  5.沈阳市多级联办事项清单

  6.沈阳市调整行政审批职权事项清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