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发〔2022〕10号
2022年07月13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巩固并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2022年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审批时限压缩至38个工作日。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1.统筹“一张蓝图”项目实施。统筹整合“一张蓝图”涉及的各类规划和现状数据。加强项目储备,在项目管理平台形成项目库,按照项目实施、立项等标准筛选后滚动启动策划生成。

  2.加快“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各区、县(市)政府统筹制定相关产业园区(功能园区)区域评估工作实施计划。对市政府确定的核心发展板块、工业标准地和未开发建设完成的控详单元等5类区域,完成区域评估后,实施7种生态环境差异化准入,促进建设项目快捷落地。

  3.深化工业类项目“标准地”改革。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跟踪区域评估等标准地出让前期准备工作,推动实施“标准地”出让。

  4.推广土地“带方案出让”。结合年度土地出让计划,组织各区、县(市)政府确定“带方案出让”地块,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实施。

  5.推进出让地块配套市政管线综合规划。结合地块收储和出让计划,确定地块配套管线接引方案和规划路由方案,形成管线综合规划。2022年年底前,全市出让地块配套市政管线综合规划达到20项以上。

  (二)优化审批流程。

  6.精简优化审批环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实施差异化管理;研究制定我市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简易城建项目清单;简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和返还流程;取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涉及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7.优化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以施工图设计文件接收凭证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采取抽查方式对企业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质量、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

  8.完善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流程。强化规划条件刚性约束,禁止擅自在规划条件以外增加建设内容或提出要求。将规划方案联合审定划分为2个阶段。

  9.优化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证变更程序,动态调整施工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情形。

  10.分阶段实行联合测绘。加快统一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

  11.健全联合验收服务机制。实行“两段式联合验收”。完善联合验收阶段咨询、协调、督办、救济等服务机制,细化联合验收情景模式,同步办理“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12.统一市政公共服务申报入口。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水电气等市政公共服务报装和验收,依托市政务服务网作为线上线下统一申报入口,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

  13.规范技术审查。组织制定并公布现场勘验、论证、评审、审图等技术审查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加强对专家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线上评审功能。

  14.健全告知承诺制。实行容缺受理,加强对履行承诺情况的跟踪监管。

  15.精准推送“情景化”办理方式。优化主题分类,通过“问答”模式精准定位企业需求,依据申请情形将事项精细化拆分,准确引导申请人快速进入办事流程。

  16.探索新技术应用。浑南区政府在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和市政地下管网等项目开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工作,探索运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进行规划报建、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全链条管理,试运行“建筑信息模型+工程建设审批平台”。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7.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监管。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实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全覆盖,健全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应用制度,加强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

  18.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在新建住宅工程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鼓励通过保险公司聘请的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加强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质量风险管控服务,提高住宅建筑产品品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平台建设。结合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平台调整需求,市营商局组织优化沈阳政务服务网审批平台数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如期实施。

  (三)健全评价机制。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机制,广泛宣传工作成果,问效于企,多种渠道倾听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有效诉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定期对改革政策措施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优。

  附件: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