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社会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全国为数不多出台地方信用法规的城市,《条例》的出台将为国家层面的信用立法工作积累更多实践经验,作出沈阳贡献。
市发改委▶提升服务效能 推动“诚信沈阳”建设
在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刘耀国针对《条例》所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作重点介绍。
明确社会信用主体权益等内容
《条例》规定了建设诚信政府、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法治保障,为我市建设“诚信沈阳”提供根本遵循。
《条例》以社会信用为主线,对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监管、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进行规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立法首先需要明确的基本概念。为了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第四条规定,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四大重点领域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内容,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条例》规定了信用信息管理的方式、征集范围和要求,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披露、查询、共享等管理活动。
社会信用监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条例》规定了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内容。
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条例》规定了信用主体应当享有知情权、异议权、信用修复权等合法权益。
社会信用服务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条例》规定了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信用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府和市场共建共创、共享共用等内容。
推动沈阳营商环境迈上新高度
注重保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条例》从制度、操作、个人信息保护等层面,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披露及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失信信息的记录、严重失信主体的列入予以严格限定,防止失信行为认定泛化和信用记录的扩大化,充分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注重打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信用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出台将极大提高企业和个人失信成本,倒逼责任主体依法守信,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为我市打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通过多年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沈阳在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建设和信用应用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将通过立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同时对近年来在社会信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立法予以调整和规范,助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突破性提出支持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重整企业终止失信惩戒,保证重整企业正常经营,是沈阳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又一项制度创新,从法治层面助力企业重整复苏“加速跑”。
下一步,沈阳市发改委将推进《条例》的落地实施,着手建立“一目录三清单”管理机制,规范界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范围,严格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及惩戒措施,形成具有沈阳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模式。
市大数据局▶信用信息征集管理使用更规范更安全
在发布会上,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子峰介绍说,《条例》从法律高度,明确了我市信用信息应当“如何征集”“如何管理”“如何使用”等问题。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作为我市专职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将在《条例》赋予的职权框架下,更规范、更系统、更严谨地开展我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工作。
数据归集有据可依
《条例》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和《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内容基础上,在数据征集方面结合沈阳实际,形成了《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并定期更新,为我市开展信用数据征集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目前,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自然人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码的市级信用主题库已经建成。截至8月底,市信用平台累计征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27.36亿余条,涵盖商事主体(存续企业+个人工商户)117.8万户、自然人963万人。
数据管理更加严格
市信用中心将依法通过开放、共享、查询等方式免费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共信用信息。市信用平台和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网站是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开放和使用的统一载体。
除公共信用信息外,《条例》也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约定向市信用平台提供市场信用信息。沈阳市将按照《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信用主体信息保护相关要求,依法、依约向查询单位提供信用信息。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网站上常态化公示企业红黑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企业信用报告等内容。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条例》的发布有助于将信用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基础性战略资源来管理。为此市信用中心从云、网、数三个方面加强了数据安全管理。
云:将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部署在市“政务云”,依托全市一体化安全防护中心统筹进行安全管理,强化了入侵检测、自动封堵和全流量存储,实现了对恶意攻击实时监测、智能拦截、全程溯源。
网:在政务网络边界采取访问控制、恶意代码检测、访问行为审计等安全措施,确保线路安全畅通。
数:设置数据安全治理平台管控策略,形成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分布清单,建立敏感数据识别规则,确保信用数据在使用、传输、存储等环节安全。
沈阳市还采取人防+技防的工作模式,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配备了20人的专业技术团队不间断监测,实时提供专业技术保障。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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