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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政公领发〔2021〕1号
时间:2021年07月0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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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07月04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夯实一流基础、实现一流管理、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队伍”,深入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效率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一流基础

  1.全面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市、区县(市)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各地区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划信息”栏目中全面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市自然资源局公开国土空间规划及区域规划,市政府各部门公开本系统规划信息,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2.强化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县(市)政府网站、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实际调整情况实时更新。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各类监管信息通过“互联网+监管”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执法信息发布工作。

  3.深化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要与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对接,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5.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到位。要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发文均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全面做好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确保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完整版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及全文。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6.强化重大决策事项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依法通过听证、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7.完成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建设。细化国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丰富公开事项,同时对应标准目录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城乡规划领域的市直部门和有关地区做好与省对口部门的对接工作,编制完成我市承担的全省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公开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展示形式、信息保障进行统一规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开展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供全市推广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标准规范。

  8.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试点工作。制定政府系统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注销规范流程,落实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集约化、矩阵化建设。根据不同平台、层级、定位的政务新媒体的实际情况,对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进行差异化设置管理。严格审核发布,规范信息来源,在选材标准、制作规范、审核程序、联动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一流管理

  9.开展政府网站整合。对外服务较少、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市政府部门网站以及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开设的市政府部门网站可按规定流程下线关停,相关功能及重要信息整合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以栏目或频道形式呈现。信息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10.推进集约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标国家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地区,完成市政府网站群平台升级改造,探索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模式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

  1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科学调整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本行政机关网站其他栏目信息,以及依法向其他专门网站提供的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交叉重复的,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为基准,确保数据一致性。

  12.开展政府网站专栏清理。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已经结束、信息内容不再更新的政府网站专栏专题或有关栏目进行清理,纳入本行政机关网站“历史专题”或“往期专题”类栏目,作为数据资料予以保存,不再单独设置政府网站前台入口。

  13.完成政府网站IPv6改造。全市政府网站群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全面提升重要数据资源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性和综合治理能力。

  14.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各区县(市)政府要选择微信、微博等主流新媒体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最多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

  15.用好新闻发布权威平台。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16.加强线下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线下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建设,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电脑、终端机等硬件设施,为公众查阅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查阅点在做好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政策咨询和重要政策解读等服务。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

  三、加强解读回应及答复申请,提供一流服务

  17.做好重要政策解读。继续做好“六稳”“六保”专题栏目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18.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要文件,均要制作文字解读和图解解读,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开。各区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文件图解解读工作力度,确保本地区政策性文件图解全覆盖。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访谈、简明问答、H5、动漫动画等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各类解读材料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坚决杜绝简单摘抄文件。

  19.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推动各类政府网站投诉咨询系统和非紧急类热线电话清理整合工作,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网上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与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协同联动、对接共享工作。

  20.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1.全面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深入实施“一网通办”改革,突出抓好“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政务服务更加公开透明、便利高效。扎实开展“一联三帮”活动,深入联系企业群众,帮落实政策、帮解决问题、帮转型发展,政府公务人员要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周到。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评价和回复全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2.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23.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线上依申请功能,实现全市依申请统一受理入口和办理功能。建立红黄绿亮灯管理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管控,闭环管理,确保依法及时规范办理。

  24.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效果。深入了解受赠单位政府公报使用情况,优化调整赠阅范围和数量。在确保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的基础上,刊登配套解读材料等内容。完善市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四、加强保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一流队伍

  25.加强工作指导。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同时强化问题导向、目标约束和过程控制,建立问题发现、识别、转办、解决、反馈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市、区县(市)政府部门要在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必要的专职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26.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27.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28.加强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政府、本部门、本系统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置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切实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开展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检查标准,强化过程控制,形成网上检查、实地督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约束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