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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39号
时间:2017年06月28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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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2017年06月28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

  一、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的工作任务

序号

任务事项

工   作   要   求

公开载体

完成时限

1

公开预期引导信息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对出台的积极的财政、就业等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信息进行深入解读,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

长期推进

2

具有市场监管职责部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1.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说明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3.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立专栏,发布相关信息。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3

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

集中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开设减权放权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查看社会意见,做好收集采纳工作。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4

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

集中公开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公开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情况等信息,公开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典型事例、成功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5

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

各县乡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告公示栏等,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展情况信息。

县(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媒体、公告公示栏等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6

公开预决算信息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7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信息

各级政府及部门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已公开的建设项目目录,及时公开涉及本部门的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8

公开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市安监局网站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9

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1月底前完成市县二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并按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式、行政管辖等进行分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12月底前,市县二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年底前完成

10

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 实现市政务服务大厅已建审批系统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对接;2. 各地区各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全市网站群、政务服务门户网站以及政务业务办理系统整合工作。


年底前完成

11

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交换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局,为全面摸清我市政务信息数据资源调研工作,提供准确情况。


年底前完成

12

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1. 在6月底前,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12月底前,实现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县级政府覆盖率80%以上;2. 各地区各部门要清理现有业务专网业务边界,实现与全市内网或外网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逐步向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原则上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再单独建设网络;3.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负责的政务服务类系统的网络须与市电子政务外网采用逻辑安全方式联通。


年底前完成

13

做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县(市)门户网站的信息集中发布工作

承担重点公开工作任务的市政府部门,要在本工作安排印发后30日内,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厅对接,研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相关栏目,并负责信息保障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本地区相关领域信息。

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6月底前完成

14

 明确公文公开属性

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时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明确标注。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15

加强政府会议信息公开

各级政府要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众列席会议情况。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年内不少于5次。

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16

加大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

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17

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

1.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厅(室),材料不全不予收文。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解读政策,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18

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落实好“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群众在“网络回应人”平台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网络回应人”平台、新闻媒体

长期推进

19

继续做好政府网站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要关停上移。


长期推进

20

加强督查评估

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权重不低于4%。


5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二、市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落实的工作任务

单位
序号

牵头单位

任务
序号

任务事项

工  作  要  求

公开载体

完成时限

1

市编委办

1

公开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公开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市政府门户网站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2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按照《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81号)的要求,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设立依据、行使层级、行使内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36项目录指南要素标准规范,组织编制市、区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市政府门户网站

11月底完成

2

市政府办公厅

1

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公开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市政府门户网站

年底前完成

2

公开重点工作信息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相关栏目,并与承担重点公开工作任务的市政府部门做好对接,公开重点工作信息。

市政府门户网站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3

加强政府会议信息公开

要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众列席会议情况。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年内不少于5次。

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4

加大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力度

指导全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

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市政府办公厅

5

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

1. 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2. 要落实好“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群众在“网络回应人”平台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网络回应人”平台、新闻媒体

长期推进

6

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

会同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办完成:1. 基于市政务云网站群技术平台,完成市、区县(市)两级政府部门网站的统一建站工作,形成基于统一技术架构的市政务云政府网站群,并联合市残联支持无障碍访问;2.依托市政务云政府网站群,完成对现有政务服务网站的改造和升级,提取各子网站中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构成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集中发布和展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能力。


年底前完成

7

加强政府网站监督检查

切实履行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要关停上移。

市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3

市政府督考办

1

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

1.加强日常工作指导;2.组织对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3.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年底前完成

4

市发展改革委

1

公开经济预期引导信息

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对出台的积极的财政、就业等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信息进行深入解读,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新闻媒体等

长期推进

2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及时公开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3

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

设立专门栏目,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信息,公布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回报机制等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4

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完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信息网,实现与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网站的互连互通,及时发布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并与国家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期推进

5

公开降低企业用电要素成本政策措施

通过价格政策栏目公开我省新出台的降低企业用电要素成本政策及相关措施,积极利用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6

公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

及时公开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清单。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

7

公开发展新产业、培育
新动能工作信息

公开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创业创新、组织申报创新平台等方面政策、执行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在网站设立征求意见箱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8

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信息

公开去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9

公开降费信息

设立专门栏目,公开新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积极利用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10

公开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

公开价格欺诈等行为查处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11

公开价格信息

1. 通过价格政策栏目公开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 通过价格政策栏目公开收费政策及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1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5

市经济信息化委

1

公开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

公开推进落实《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

长期推进

2

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本部门网站

长期推进

3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6

市财政局

1

公开财政预期引导信息 

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对出台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信息进行深入解读,针对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市财政局网站、新闻媒体

长期推进 

2

公开财政收支情况

每月10日前公开上月财政收支情况,内容包含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和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市财政局网站

长期推进 

3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列明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

市财政局网站

长期推进 

4

公开预决算信息

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组织市直预算部门和单位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实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平台“一站式”公开,内容包含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市政府各部门网站

长期推进

市财政局

5

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

会同税务、物价部门,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长期推进

6

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

公开国家、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及相关措施。

市财政局网站

长期推进

7

公开财税体制改革信息

按照省政府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市财政局网站

长期推进

8

公开防范金融风险信息

密切关注政府债务等方面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文章等方式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市财政局网站

长期推进

9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7

市教育局

1

公开教育领域信息

1. 公开对各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监测报告,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公开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并做好解读;3.指导市属高校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4.指导区县(市)教育部门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教育部门网站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

市教育局网站、市属高校网站、区县(市)政府或教育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教育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8

市民政局 

1

公开社会救助信息

1.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2.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3.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

市民政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民政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

公开就业预期引导信息

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对出台的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进行深入解读,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新闻媒体

长期推进

2

公开社会保险信息

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长期推进

3

公开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

公开支持创业创新等方面政策、执行情况,典型经验做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长期推进

4

公开国家、省就业创业政策

在市人社局网站设置专栏,做好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和解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长期推进

5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0

市环保局

1

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

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市环保局网站、新闻媒体

长期推进

2

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

每月公开沈阳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每季度更新沈阳市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每年发布沈阳市环境质量年度公报。

市环保局网站

长期推进

3

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市环保局网站

长期推进

4

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市环保局网站

长期推进

5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环保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1

市房产局

1

公开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

1.设立专门栏目,定期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时发布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及解读信息,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2.在行业网站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棚户区改造任务、进度及完成情况;3.组织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和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4. 公开和更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5. 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办事指南。6. 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在乡镇、村公告公示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

市房产局网站、区县房地产行业网站、乡镇村公告公示栏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房产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2

市规划国土局

1

公开企业用地用矿政策措施

公开企业用地用矿政策及相关措施。

市规划国土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公开土地供应相关信息

1.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按年公布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2.加快建成市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市规划国土局网站

长期推进

3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3

市农经委

1

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

1.沈阳市农业信息网每周发布粮食、蔬菜、蓄水、水果、农资等市场价格监测分析信息,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主产区收购进度信息,每月发布玉米、大豆、水稻等农产品供需情况分析;2.通过政府网站、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发布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惠农政策措施解读信息。

市农经委网站

长期推进

2

公开扶贫脱贫信息

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在当地公告栏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沈阳市农业信息网、县政府门户网站

长期推进

3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农业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4

市卫生计生委

1

公开卫生计生领域信息

1.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公开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2.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做好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3.各市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市管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医疗机构公示栏、医疗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长期推进

2

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

配合市环保局每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用户水龙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网站

长期推进

3

公开相关消费信息

每季度公开健康管理消费情况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网站

长期推进

4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5

市审计局

1

公开审计信息

公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重点公开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

市审计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区县(市)审计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6

市国资委

1

公开国资国企信息

1.按季度公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重大变化事项等信息,公开市属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披露市属国有企业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等;2.依法依规按年度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负责人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3.集中公开市属国有企业去产能公示公告信息。

市国资委网站

长期推进

2

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市国资委网站

长期推进

3

公开防范金融风险信息

密切关注企业投资负债等方面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文章等方式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市国资委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

长期推进

4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国资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7

市地税局

1

公开减税、降低要素成本信息

设立专门栏目,公开新出台的减税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利用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

省地税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地税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8

市工商局

1

公开随机抽查信息

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主体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

长期推进

2

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

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

市工商局网站

长期推进

3

公开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

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开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行为查处信息。

市工商局网站

长期推进

4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工商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19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

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

1.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公布抽检总体情况、合格不合格产品名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信息,并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2.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信息;3.公开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4.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食安沈阳”和“沈阳食品药品监管”微信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0

市水利局

1

公开“河长制”信息

公开我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及有关工作制度,公布市、区县(市)总河长、河长名单等相关信息。

市水利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水利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21

市统计局

1

公开经济运行情况

定期发布全市主要指标数据,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以及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

市统计局网站、新闻媒体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统计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2

市服务业委

1

公开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措施

公开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及相关措施。

市服务业委网站

长期推进

2

公开消费信息

每季度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市服务业委网站

长期推进

3

加强指导监督

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区、县(市)商务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3

市科技局

1

公开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

公开支持创业创新等方面政策、执行情况,典型经验做法。

市科技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公开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

公开知识产权领域假冒伪劣等行为查处信息。

市科技局网站

长期推进

3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科技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4

市质监局

1

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

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

市质监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市质监局网站

长期推进

3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质监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5

市安监局

1

公开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开设专栏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市安监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本部门网站

长期推进

3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6

市旅游委

1

公开旅游消费信息

每季度公开全域旅游消费情况信息。

市旅游委网站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旅游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7

市体育局

1

公开相关消费信息

每季度公开体育健身消费情况信息。 

市体育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体育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8

市文广局

1

公开相关消费信息

每季度公开文化创意消费情况信息。

市文广局网站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文化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29

市金融办

1

公开防范金融风险信息

1. 协调“一行三局”金融监管部门做好金融市场相关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密切关注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召开新发布会、发布文章等方式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2. 协调“一行三局”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市金融办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

长期推进

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政府金融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30

市国税局

1

公开减税、降低要素成本信息

设立专门栏目,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利用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

省国税局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市国税局

2

公开财税体制改革信息

设立专门栏目,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省国税局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3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国税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31

市政务服务办

1

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公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行政审批网

长期推进

2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公开市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实施过程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市政务服务网

长期推进

3

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

1. 完成对现有政务服务网站的改造和升级,提取各子网站中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构成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集中发布和展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能力; 2. 整合、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等现有资源,建成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直接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完成事项内部审批环节,内部审批包括业务审批、特别处置、内部监察等功能。


年底前完成

4

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

设立专门栏目,公开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情况等信息,公开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典型事例、成功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市政务服务网

6月底前启动,长期推进

5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级国税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长期推进

32

市大数据局

1

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共享
交换

进一步完善智慧城市统一平台中的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功能,2017年底前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基础数据交换共享。


年底前完成

2

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

1.基于市政务云网站群技术平台,完成市、区县(市)两级政府部门网站的统一建站工作,形成基于统一技术架构的市政务云政府网站群,并联合市残联支持无障碍访问;2.依托市政务云政府网站群,完成对现有政务服务网站的改造和升级,提取各子网站中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构成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集中发布和展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能力;3. 整合、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等现有资源,建成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于有独立业务办理系统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通过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双向交互,即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向其推送申请及受理数据,由各独立业务办理系统将审批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反馈至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于没有独立业务办理系统的实施机构,可直接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完成事项内部审批环节,内部审批包括业务审批、特别处置、内部监察等功能。


年底前完成

3

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1.在6月底前,实现与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12月底前,实现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县级政府覆盖率80%以上,将市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社区;2. 组织全市各部门清理现有业务专网业务边界,实现与全市内网或外网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逐步向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迁移。


年底前完成

33

沈阳水务集团


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配合市环保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信息。

市环保局网站

长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