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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2月18日来源:沈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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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 2024年0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沈北新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增加公开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政策获取的便利度,加强公开渠道运营保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4891条;政务新媒体3593条;其他方式发布6249条。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区政府网站结合实际,创新、拓展解读形式。二是强化内容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全部在签发环节落实公开属性审查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现场座谈会、商场LED屏幕、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解读政策文件千余次,宣传覆盖群众达20余万人。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针对重点领域的疑难案件,综合相关部门意见,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提高答复精准性。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新收105件,办理97件,剩余8件结转下一年度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谋划。完成统一公布组织机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便于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梳理调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全面传达信息公开审核、依申请答复、信息安全等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加强信息发布统筹管理。组织相关单位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进行实时维护;集中对“权责清单”“ 机构信息”“重点领域”等栏目进行内容更新;推行美观简约的政策解读模式,提升政策解读可读性、易懂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二是完善政府网站平台功能。提升网站运营专业能力,优化网站专题栏目设置。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沈北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账号进行清理整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定期开展自查、通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二是增强履职能力。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场,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培训会2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6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1

4

0

0

0

0

1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0

3

0

0

0

0

7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93

4

0

0

0

0

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掌握不够全面。部分单位对《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对重大决策公开落实程度不够,对信息资源整合不到位,相互关联度不高。二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审核还不够严格。少数单位发布的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错漏字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培训。组织学习《条例》内容,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优化网站信息报送程序,提高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