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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31日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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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0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工信局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沈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并进行了网页上的改版工作。2023年,市工信局通过不同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55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656条。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严格落实省、市政府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办结1件,结转下年0件。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0件,其中,同意公开0件,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0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0件,不予处理0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了公文公开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把文件审核关,完善文件审签流程。在局网站设立意见征集专栏,在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广泛向公众征求意见。

  (四)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网站改版的要求,加快推进局网站的上线前期各项准备与工作进程,对局网站栏目、版块进行修改;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新闻处的指导下,对网站栏目、版块及内容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企业能够通过网站及时获取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参加了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高效、安全、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包容免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主要存在政策解读质量欠高、政务公开在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中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2024 年,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难点堵点,持续发力攻坚,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改进情况。持续深化主动公开求实效,梳理规范公开范围和内容,多措并举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积极响应群众企业新需求切实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治理等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