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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26日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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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发布信息3500余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3200余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8件,其他2件,均按时限和要求进行了答复。本年度发生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3件。其中,2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行政复议结果撤销。本年度发生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及时发布财务预决算信息;发布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运行情况;发布就业创业信息、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发布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展趋势,推动“一微一网一屏幕”自媒体宣传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专人维护运行、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全方位、多层面、广角度反映人社工作,让人社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五)监督保障方面。通过在线会议、视频交流、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对部门开展政务公开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有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性、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准确性仍需提高。为此,我们进行了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与互动,充分利用网站、热线电话解答群众问题,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圈、进万家等多种形式的政策宣讲活动,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互动,为群众现场办理业务。二是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时,为了更准确的答复申请人,我们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充分了解诉求情况,保证答复的准确性,提高申请人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人社局参加了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参加了“企业诉求热线解”活动,局业务骨干到12345热线场地现场接听群众电话,同时为热线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活动期间,通过办事大厅LED大屏幕发布活动信息、悬挂515活动条幅方式对活动进行了宣传。参加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新政”节目录制3次,参加沈阳日报“民生连线”节目录制1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