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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26日来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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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标准内容体系,聚焦行业主题主线,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作用。全年利用网站和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信息500余条。组织或参与新闻发布会5场次,发布“春天花正开”“夏日享清凉”“秋韵情意浓”“冬日雪暖阳”系列文旅活动安排及文旅惠民政策等社会关切热点问题。“沈阳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24条、微博141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64条。人民日报、央视、《求是》杂志等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沈阳文旅813条。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规范性文件3件,人事任免文件1件。公布办理文化旅游行政许可类依据、程序事项等18项;实施文化旅游行政处罚、强制、检查类依据、条件、程序等事项233项;其他服务事项2向、公共服务事项5项。全年执行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100起,审批业务6257件,其中文化演出38件、文物修缮和勘探98件、旅行社设立和变更100件、导游证核发6021件。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出要求,调整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和规范,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为受理、转办、回复依申请事项提供了指导依据。2023年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已答复7件,全部按照要求规范回复。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4.推动公开平台建设

  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改版以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各处室协调,不断完善各栏目公开信息,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目前各栏目更新及时,内容规范。

  5.强化监督保障

  5月16日上午,局党组会听取了办公室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安排的汇报,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日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会议强调要与政务开“三进”活动相结合,走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面向群众主动讲解、热心服务,有关业务处室积极配合提供政策法规材料及文化旅游宣传资料,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定期组织局机关及局系统各单位开展培训工作落实不严格,未能及时督促各业务处室按时上报政策文件、新媒体宣传等主动公开数据,导致每月政务公开数据统计填报工作存在滞后问题。2024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严格督促机关业务处室及局属单位,定时报告有关主动公开数据,每半年组织一次培训,高标准完成政务公开数据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