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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26日来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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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市营商局秉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照《沈阳市政务公开检查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沈阳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市营商局依托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政务”、“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抖音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与电视台合作,开辟步步为“营”专栏,针对打造高水平市场环境,分别从纳税服务、政府采购、准入经营(开办企业)等方面进行政策宣讲。二是依托12345平台集中组织开展11场“群众问题公开答”主题活动。邀请市级部门共46位专家做客,现场答疑解难67次,群众满意率达100%。三是围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制作宣传视频动漫、图表图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屏幕循环播放。四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各政务服务窗口摆放了500多本《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公报和《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等宣传资料,供办事群众借阅,提升了企业群众对条例法规、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无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分管领导审查制度,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填写《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查表》,严密做好信息审核工作,确保信息不发生失泄密,保证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完善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贯通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突出平台侧的整合应用,让企业群众“登录一张网,办通所有事”。对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等市级业务系统以及“旅游监管平台”等国家、省级业务系统,实现线上服务入口全整合,一体化平台总访问量超2.8亿次,综合日均访问量超40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提升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强化日常监管,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局内各处室主动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一是推进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制定《沈阳市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工作实施方案》,组织62家单位近200人次开展培训,编制首批“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清单及指南。梳理市区两级有效期内惠民惠企政策416项,其中“免申即享”103项,“直达快享”313项。二是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平台诉求办理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年我市有效诉求满意率95.88%,超过省12345满意率考核指标≥80%的考核要求。12345平台通过分析群众反映的集中问题,定期形成工作专报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