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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26日来源: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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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工作要求,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目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中心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99条;在辽宁日报、沈阳日报、辽沈晚报等主流传统媒体信息公开数62条;在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290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263条。全年举办了4次新闻发布会,对商转公、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新政进行了详细介绍;成功举办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申请渠道,2023年中心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中心建立健全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等相关制度,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强化了信息发布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核查,严格落实信息审核、保密审查及“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中心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全面升级改版,共设置5个二级栏目、10个三级栏目,并由相关处室负责信息保障工作,确保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充分发挥了中心网站在线咨询及政务微博服务群众的功能,全年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回应数1750条,进一步增强与群众的互动。开通了视频公众号,视频号开通以来有5112人关注,发布了20个小视频总浏览量达15.4万次,中心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监督保障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对中心涉及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并确定责任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把握上欠缺细致深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一些概括性描述理解不够深入。二是公开形式还需更灵活多样,公开信息的分类还需更加精准。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系统学习。充分利用好省、市各级政务公开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机会,努力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条款的理解力、领悟力和执行力。

  2.抓好信息公开质量。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拓展线下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