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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26日来源: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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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向人民汇报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项目分类进一步细化。紧紧围绕疫情防控信息、民生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官网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政务发布电子平台,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围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总体目标,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4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4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01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共发布政策解读4件。通过政府网站回应与解读群众关切的民族和宗教问题25个,均得到群众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由专人负责协调有关处室研究答复意见,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合法。2023年,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符合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均及时与业务处室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分析公开信息是否违背公众利益、是否对企业和个人信息造成影响,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据此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以来,我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已趋于规范、全面,为确保各栏目保质保量定期更新,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板块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提高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双公示、会议公开等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将《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中的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处室,要求各责任处室对栏目进行更新,及时向公众发布机关政务工作情况,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要督查事项一并督促检查,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作为处室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专栏,使我局政务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由于人手不足难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专项工作;二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我局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