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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26日来源:市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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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 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沈阳市房产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沈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政务公开工作为抓手,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提高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393条,其中包括:机关简介2条,部门会议4条,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15条,财政预决算8条,重大民生信息22条,建议提案58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信息3227条,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督45条,政策法规8条,政务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制度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局网站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机制,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30件,其中自然人425件,商业企业5件。申请办结420件。行政复议3件,其中尚未审结3件;行政诉讼5件,其中结果维持3件,尚未审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沈阳市房产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沈阳市房产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夯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把文件审核关,完善文件审签流程。

  (四)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对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目录的内容维护,定期回顾排查发布内容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内容“零错误”。

  (五)监督保障机制情况。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部门的考核范畴,围绕政务公开,加大考核力度,提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5

5

0

0

0

0

4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15

0

0

0

0

0

1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8

2

0

0

0

0

1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7

0

0

0

0

0

1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2

0

0

0

0

0

2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1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8

1

0

0

0

0

49

(七)总计

430

5

0

0

0

0

4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3

3

3

0

0

2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对政务公开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工作水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对于涉及供暖、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公开时效性,保障百姓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