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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2月17日来源:大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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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 2023年02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大东区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不断规范栏目设置,细化栏目责任分工,着力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2022年全区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0528条,其中政府网站204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3119条,线下方式公开536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渠道,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2022年大东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4件,其中依申请公开平台30件、邮寄19件、当面申请1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为规范公文发布,我区各相关责任部门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起草的公文中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标识。同时,按照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单位加强保密审查,在信息发布前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区及时调整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逐个栏目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将公开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区政务服务大厅、区档案馆,以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识、丰富各项服务功能、配备专人引导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

  我区对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责任明晰的责任机制,区政府设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并完善《大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东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大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大东区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9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9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1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

2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1

0

0

0

0

15

(七)总计

69

2

0

0

0

0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3

1

0

6

4

0

0

0

4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文件解读形式过于单一;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的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深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二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重围绕权责职能、决策部署、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制定背景、起草经过、工作目标等内容,以更多新颖的形式开展解读,使解读内容更加通俗易懂。三是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开展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2年大东区人民政府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2〕12号)要求,以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大东区以“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围绕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5月15日,政务公开日活动当天,大东区营商局利用LED屏幕滚动播放第十六届政务公开日宣传标语、发放大厅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活动氛围,促使广大办事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区其他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也采取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老百姓可以足不出户,通过各种方式及渠道,实时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零”距离地开展政务公开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大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