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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库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2月17日来源:法库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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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 2023年02月17日

  2022年,法库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增强了政府工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有力推动了我县政务公开水平提升。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法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明确公开目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累计公开或更新信息36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交办、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确保可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全年共收到1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根据《法库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要求,规范了全县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审查工作,保障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以法库县政务服务大厅为主宣传阵地,组织驻厅28个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2022年初,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内容要求,对法库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进行改版升级。同时,完成了网站的三级等保工作。

  2.沈阳市政务服务网法库板块。企业和群众依托法库政务服务进行依申请类事项审批申报,实现“不见面”审批。涉及全县的34家职能审批单位,已完成依申请类事项1359项办事指南维护工作。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3.政务新媒体。2022年,我县联合网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的通知》,对全县范围内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摸排,通过与部门沟通走访,对一些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注销和整合,规范政务新媒体备案流程,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工作中。

  4.市民热线。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市长信箱”“县长信箱”“环保110”等平台,累计办理百姓诉求6000余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工作

  按照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在考核指标体系中不低于4%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对未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加大决策公开、会议公开、政策解读、意见征集、重点领域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方面的考核分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

  2.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

  3.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的形式。

  (二)改进情况

  1.不断深化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如何公开、何时公开”,以高质量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

  2.强化队伍建设,改进常态化培训工作,围绕政府信息管理、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切实提升培训效果。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和定期考核。

  3.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高质量解读,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围绕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修订过程、适用范围等开展解读工作。同时,注重从公众的视角优化、创新政策解读回应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方式,不断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推进政策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