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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民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2月17日来源:新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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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 2023年02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新民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民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新民市按照《沈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规范优化栏目设置,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环保督察、稳岗就业、市场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其中,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145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依托沈阳市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确保及时规范办理。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5件(其中1件维持,4件未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信息报送渠道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方面

  网站建设方面。清理网站往期专题专栏4个,对财政预决算、规划信息、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栏目进行改版优化;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协调各政务新媒体单位,对无力维护勉强运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政务新媒体,予以注销处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组织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各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考核监督工作。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0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3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28.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1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9

1

0

0

0

0

30

(七)总计

46

1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4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人员变动频繁,连贯性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还需继续提升。将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