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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2月15日来源:沈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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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 2023年0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沈阳市沈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聚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建设完善规划信息、食品药品监管、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等专题专栏,方便公众按需求按分类查阅重点信息。全面高质量解读各项政策。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着力从解读形式和质量上下功夫,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认真贯彻省市有关依申请公开规定和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联系方式,确保线上、线下渠道受理通畅。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区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06件,办理回复88件。予以公开27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2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沈河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紧抓政府网站功能建设,积极完善网站设置。优化网站页面格式和栏目布局,细化升级“财政预决算”等专题栏目,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及时协调解决网站日常发现的技术问题、功能问题。

  (五)监督保障

  沈河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对政务公开机制不完善、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等行为追究责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邀请专业机构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做到强化内容建设、完善内容服务、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测工作,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45.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3

0

0

0

0

1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1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2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2

4

0

0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

0

0

0

0

0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1

4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信息数据发布准确性及时性不够等问题,202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抓好业务学习。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研讨,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抓好政策解读。建章立制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做到解读要素齐全。创新解读形式,通过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三)抓好依申请公开案件总结分析。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进行答复的能力,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答复途径和文书的规范性,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2年度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