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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1月18日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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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2023年0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开展主动公开

  2022年,沈阳民政局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3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信息501条、信息公开目录 231条。以大型会议为平台,广泛邀请媒体记者等参会,会议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广泛讨论和交流,并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及时发布相关内容,切实有效的提高了政务公开的传播速度。2022年,组织新闻发布会10次,邀请媒体参加重大活动10余次,重点发布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沈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重点时间节点婚姻登记、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提高、社会组织等级年检评估、保护未成年人十件实事、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品质养老”十件大事、“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等社会关切信息。

  (二)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合法。2022年度,市民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除1件主动撤销申请外,其余10件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杜绝不合法、不权威、不真实客观、不准确实用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规范,调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10余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发布往年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与中新网、央视新闻网、辽沈晚报、东北新闻网、网易、新浪、搜狐、今日头条等50余家媒体记者建立了广泛沟通机制,我市民政领域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第一时间得到国家、省、市媒体的广泛报道,真正达到“行政决策大家看”的宣传目标。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得到网络媒体报道623余次,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辽宁日报、辽沈晚报等纸质媒体报道703次。1月21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民政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主流媒体参加,各媒体对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成绩单和2022年工作目标进行了广泛报道。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逐一对照、逐项分解、责任到人,将工作任务倒排工期,由责任人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修订《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增加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为各区、县(市)民政局建立智慧协同办公平台账号,规范了文件及新闻信息报送渠道。制定了新闻约稿制度,全市民政系统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及时跟进,全面展现市民政局“民政为民”的良好风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相关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已经结束、信息内容不再更新的专栏专题或有关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组织对网站专栏专题进行专项清理,年度清理更新不及时专栏2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