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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20日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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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01月20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较好地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力提高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2021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编制完成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完成了“5.15”政务公开日工作;2021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均可以在沈阳市人防门户网站上进行查询,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189条,新闻中心栏目信息4299条、通知公告栏目信息41条、政务公开栏目信息686条、在线办事栏目信息1260条、公众参与栏目信息2条、业务频道栏目信息247条、专题工作栏目信息7条、土地交易栏目信息239条、不动产登记栏目信息64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51件,其中自然人546件,商业企业5件。申请办结547件,行政复议8件,被纠错3件。行政诉讼10件,被纠错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严格执行“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完成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工作,确定公开工作内容进行集中发布展示,建立部门文件、政策解读、机关简介、权责清单、部门会议、意见征集、决策部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预算决算、建议提案、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20项相关领域信息的子栏目。截止目前,所有栏目已经建设完毕,并由相关处室负责信息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

  确定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处室选定业务精、能力强的骨干,负责具体政府信息报送与公开发布,在压实工作责任中,为有序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局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采取月通报、季讲评等形式,切实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4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05.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6

5

0

0

0

0

5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18

0

0

0

0

0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6

3

0

0

0

0

2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3

2

0

0

0

0

4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3

0

0

0

0

0

1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6

1

0

0

0

0

1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5

0

0

0

0

0

65

(七)总计

541

0

0

0

0

0

5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3

0

3

8

3

2

0

5

1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加大公开工作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政务信息工作条例的新要求,继续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

  2.拓宽公开工作内容。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

  3.完善公开服务方式。对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涉及城乡规划重点工作的信息,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更新和采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