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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20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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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01月2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公布市发改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市发改认真落实《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沈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5878条。其中,制作规范性文件42条,主动公开28条;行政许可类项目数量68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依申请公开规定,建立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制定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沈阳市政务公开网上对外公开。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给申请人满意答复,做到依法依规受理,答复积极主动、准确,送达备案材料及时,建立了完整的登记、备案、归档合账制度。成立了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小组,及时、有效、依法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了《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网络管理员专门负责信息录入计算机的管理和涉密信息排查工作,按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处室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和维护。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严格执行“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完成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工作,确定公开工作内容进行集中发布展示,建立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规划信息、权责清单、决策部署、行政执法、建议提案、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信息、党建工作、投资核准事项、项目招投标、放管服改革等23项相关领域信息的子栏目。截至目前,所有栏目已经建设完毕,并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信息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了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对我委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委绩效考核内容,对我委涉及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并确定责任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委绩效考核占分值权重为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2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3

0

0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2

0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3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但在细化国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报送信息问题上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大力着手于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信息内容丰富,以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通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工作载体等方式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效率。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