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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20日来源:市政府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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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外办 2022年01月20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府外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立足我办工作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扎实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政务信息305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3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052条。“沈阳外事”微信公众号全年信息发布597条,订阅数2273个。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关于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公开的相关要求,增加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及时转发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通报,转发外交部及涉外领域疫情防控专项通知公告。及时发布市政府外办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每日向在沈外籍人士通报疫情防控情况。按照要求链接“5·15政务公开日”、“六稳六保”等专栏。主动公开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同时,对领事保护政策和国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通告,确保重点领域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并在《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等内容。规范了受理渠道,依申请公开接收、受理、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齐全。截止目前我办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改版后及时更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将主动公开信息细化为5大类、9小类,逐项明确公开内容、责任部门等,进一步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全面改版,标准化设置5个子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之下再设5个子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用好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服务信息,微信平台订阅数达2273个,全年信息发布597余条。全年开展门户网站安全检测评估2次,建立安全检测预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安全维护。安排专人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维护,确保及时、准确、全面。

  (五)监督保障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市政府外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落实,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将各项具体工作一一落实到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打造模块简洁、分类科学、方便浏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