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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政公用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1月20日来源:市市政公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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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公用局 2022年01月20日

  一、总体情况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1、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22条,通过线下方式公开信息1102条。

  2、疫情期间,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并在网站首页显要位置增设“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链接。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解疑释惑、消除恐慌、提振信心。2021年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72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来,我局在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022条。其中发布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720条,发布市政府“六稳”“六保”相关信息20条。严格对发布信息进行管理,发布网站信息均需填写《市市政公用局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查表》,每条信息均备注撰稿人及审核人,对信息的质量和发布进行严格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对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政务公开目录的内容维护,定期回顾排查发布内容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内容“零错误”。积极响应上级部署,及时更新、完善沈阳市市政公用局网站。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局为26个试点领域责任单位之一,负责市政服务试点领域。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此,根据实际承接的工作任务,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市政公用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将该目录在网站公开。2021年,按照市政府的最新要求,我局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内所有内容,在网站设置《市政服务》栏目,将我局涉及的《垃圾场信息》、《重大项目》、《市管桥梁、街路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在该栏目按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制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领导随机随时抽查信息公开内容,对发布内容进行督查,确保信息准确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我局相关制度,不断加强监督保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