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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02月13日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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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02月1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根据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nyncj.shen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邮编:110003;联系电话:024-82703879;电子邮箱:nw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沈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沈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工作部署,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依法依规通过网站、媒体、政务新媒体等予以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一)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情况

  2019年,沈阳农业农村局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43条,政务公开栏目167条、通知公告35条、政策法规3条、政策解读3条、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3条、民意征集1条、在线访谈2条、部门会议1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60条,其他信息368条,发布率100%、报送率100%。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宣传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年初以来,我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综合处指导各区、县(市)扶贫部门深入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1次,在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表信息6篇,在《农业和农村》发表信息5篇,在辽宁省扶贫办网站发表信息10篇,在省脱贫攻坚快报发表信息6篇。组织政务公开活动1次,接受市级新闻媒体采访3次。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栏目,并分设“建议提案”栏目,对今年我局承办的36件人大建议和24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文件等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多渠道公开宣传沈阳市惠农政策文件材料,并对惠农政策文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并同步进行文件解读,实现政策与解读互为链接。2019年5月22日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沈阳市惠农政策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的通知》《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等文件制度。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件6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非本机关掌握政府信息3件,其他处理政府信息1件,均依法按期对申请人进行答复,未出现投诉、举报或诉讼情况。

  (六)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共受理诉求平台转办件204件,其中:市民热线及市长信箱联合平台154件,民心网平台46件,市农业信息网4件,总体按时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将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修订政务公开制度。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的通知》等17份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文件均需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后方可印发,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实际、公开方式的研判。二是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宣传农业农村工作,2019年5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在粮食大厦楼下(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开展了以“深入宣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我局20多个处室(单位),40余人参加了政务公开日活动,在现场宣讲了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市惠农政策等宏观信息,对百姓最关心的如何鉴别选购安全、优质的农副产品等问题进行了讲解,现场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50余个,发放宣传材料200余套,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