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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28日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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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2019年03月2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市民政局根据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等11部分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邮编:110002;联系电话:024-23468117;电子邮箱:23468801@163.com)。

  一、 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围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 号)和《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沈政办发〔2018〕99 号),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依法行政、重大项目以及社会热点等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决策预公开和公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我局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依申请公开、意见征集、部门会议、政策与解读、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建设共14个栏目,确保沈阳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详实有效。

  2018年,沈阳民政局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975条,其中图文新闻66条、政务要闻70条、通知公告113条、政策与解读64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162条、民意征集5条、在线访谈3条、部门会议25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5条,其他信息1462条,发布率100%、报送率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及时发布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照《全省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沈阳市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任务明细表》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重点领域专栏,每半年公开一次,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对象的人数、资金支出情况等,以及临时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市民政局于6月23日公开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沈民〔2017〕78号),并于7月19日对2017年上半年社会救助情况进行了公开。

  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子栏目,梳理形成了《市民政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救灾、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等13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进行集中、及时公开,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链接。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及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营商局要求,我局负责《权责清单中筛选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市民政局)》中23个事项的信息录入及实现网上办理工作。市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项录入工作,确保我局配合完成好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我局已全部完成需求侧事项库录入工作,达到了“70%事项可网办”的指标。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子栏目,对我局承办的2件重点建议提案《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创新发展的提案》《关于应对老龄化现状 创新社会养老服务 保障体系层次的提案》、1件省政协建议提案《关于在沈河区全面推广“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提案》的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市民政局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文件等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沈阳市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及时进行了解读,并在市政府网站同步发布,实现政策与解读互为链接。

  2.统筹运用新闻发布、门户网站等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民政政策文件,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在《中国社会报》刊发信息6篇,其他电视、报纸媒体等宣传报道180余篇,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公益创投等方面新出台的政策和服务举措进行宣传和解读,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继续执行《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2018年共组织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2月5日,召开春节前沈阳民政为困难群众送上三笔“暖心钱”新闻发布会;4月23日,召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启动2018年度公益创投项目新闻发布会;6月25日,召开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及上半年救助情况新闻发布会;12月26日,召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久元进行了新闻发布。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合法。2018年,市民政局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件10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7件,信函申请2件。其中同意公开4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均依法按期对申请人进行答复,未出现投诉、举报或诉讼情况。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为提高重大舆情处置能力,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出台了《市民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密切监测苗头性舆情,重点做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预警、研判、处置、回应工作。2018年度未发生负面新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受理各类平台群众投诉、咨询、举报、求助等信件共687件,其中民心网群众来信181件,12345投诉热线343件,局长信箱163件,按期办结率为100%。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未因信息公开产生举报、复议、诉讼等。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民政局近年来共出台了《沈阳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沈阳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沈阳市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23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目前均有效执行。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文件均需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后方可印发,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实际、公开方式的研判。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完成沈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工作。3月,组织各有关处室和单位,形成并公布了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计划。12月,在沈阳民政信息网公布了沈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按照共性信息和个性信息进行分类,包含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财政预算、通知公告、部门会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明确了公开事项、公开标准、公开时限、公开期限、公开渠道、网站链接等内容。

  (三)继续做好“三公开”工作

  适应机构改革新要求,对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局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补充完善。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对所属事业单位、窗口单位的办事流程、办事要件、办理时限、办公电话以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信息等全部进行公开,并适时对“三公开”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监督考核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在调度各部门重点工作汇报时,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部署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我局组织开展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考核监督工作,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专栏建设和信息更新,对不及时公布本领域信息的处室和单位进行反复督办、计分考核。

  十一、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制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沈民办发〔2018〕41号),组织全市民政系统通过悬挂条幅、LED屏幕滚动播放、网站首页置顶消息等方式对政务公开日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政务公开日当天,我局组织骨干力量积极参与主会场活动,在互动交流、自由咨询等环节,解答了群众关于低保申请、结婚登记、社区协商、养老服务等多项群众关心的民政问题,面对面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60余个,发放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品2000余份。组织13个区县(市)民政局结合当地实际,以“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主题,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日政策宣讲和政策咨询活动,共发放政策宣传品10000余份,现场解决群众问题900余件,接待咨询群众3000余人。

  多年来,市民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国家“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目标仍有一定距离,存在各处室和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官方微信的建设和运维工作,积极拓展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咨询、服务等功能,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沈阳市民政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