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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30日来源:大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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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 2018年03月30日

  2017年,大东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列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领域不断拓展,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显现。现将大东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39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围绕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考核制度。此外,我区政务公开办以正式文件形式(沈大东政办发〔2017〕27号)将《大东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了各部门,将具体任务事项、工作要求以及公开载体和完成时限等事宜切实落实到主体职能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以各自负责的相关任务为基础,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大东区政府网站共更新信息5316篇,同比增长45.2%;向“民心网”、“市政务公开报”等载体平台报送信息523条,同比增长108%。公开大东区政发、政办发规范性文件51件,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为100%,并按规定每季度向区档案馆报送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存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区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用,集中发布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同时,制定了《大东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实施细则主要任务分工表》(沈大东政办发〔2017〕15号),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落实到主体责任部门,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考核分值中的比例,用考评的杠杆作用调动职能部门的积极性,突出重点。

  区政务公开办针对掌握政策执行、管理和服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调度,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进一步整合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构架,将重点领域信息在原有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财税体制改革、扶贫脱贫、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12项子栏目基础上按照权利运行和公共服务类别新增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化解过剩产能、新产业新动能等10项栏目的信息公开,使其更加科学规范,便于公众搜索浏览,分类信息一目了然。通过相关栏目的设置,政府网站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充实,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是编制完成大东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25个部门的319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时编制完成街道社区161项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并在区政府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便于办事人员及时查看,了解办理事项、要件、流程及办理时限。二是根据政务服务工作的特点,融合邮政EMS快递业务,对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再造优化,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与EMS对接应用”的创新举措,有效解决办事群众多次往返的问题。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实现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务。三是部分受理事项开通预约功能,可通过“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在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两种方式进行预约。下一步将以工商窗口为试点,逐步推进网上预约、网上审批功能,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办事理念。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我区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30件重点建议和提案,已将答复全文通过区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开展政策解读形式丰富多样,有所突破。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重大政策解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应栏目,通过此栏目对省、市、区级重大决策信息进行解读。同时,与宣传部和门户网站联动,采取视频直播的方式,邀请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网民面对面权威解答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政策法规和解读部门重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办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深受好评。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政府,我区作为沈阳市“5.15政务公开日”主会场,通过精心准备,联合沈阳电视台在龙之梦购物中心开展了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和“政策宣讲台”栏目启动仪式。市区20多家政府职能部门走进企业,现场解答企业代表和居民代表的咨询。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有300余名企业、居民代表参与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约1858份,现场解答咨询问题约400件。各部门现场宣传工作职责、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程序等内容,受到了入驻龙之梦的电商企业代表、茶城和小商品大世界业主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集中开展政务公开“三进”活动,扩大影响力

  2017年,区政务公开办指导并组织各部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园区、进农村活动63场,发放资料图册7000余册,涉及20多个领域,全区40多个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610件问题进行了解答。特别是今年9月末-12月初,我区组织市直和区直40余部门开展了政务公开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完成基层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型系列政策解读和咨询。该系列活动延伸了政务公开领域,强化政民互动,以问题为抓手,以过程为依托,以结果为导向,多措并举,创造性开展了政务公开“三进”活动,使得三进活动深入民心,在市区影响颇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我区在市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上就大东区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和三进活动做经验交流。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区政府始终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区公服中心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以收集民意、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解决民忧为宗旨,以提高执行力为目的,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成立了政务舆情回应领导小组,积极承办网络理政、网络舆情处置的具体工作;制定了《大东区公共服务中心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职责分工、信息收集、处理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我区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主要通过当面、网上、信函方式递交申请的申请量分别为:9件、5件、50件,其中,办结并答复64件,已主动公开5件,同意公开13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14件(非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不存在”8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0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11件。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申请事项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等公众关注热点密切相关。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区政府作为被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共7件,其中驳回起诉判决3件,未审结4件。区政府受理各委办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9件,其中,撤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4件,维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1件,驳回复议请求3件,未审结1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全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全区各部门也相应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根据《条例》的要求,组织各部门编制了更加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实时发布。

  (三)工作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监督机制,我区在原有的《大东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大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21项制度基础上,又制定了《大东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文件解读机制》、《大东区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机制,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年度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分工、在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监督实施等逐一加以明确,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大东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中心在馆内(办事大厅)开辟专门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五)宣传和培训情况。2017年我区不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条例内容、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操作系统更新培训等内容。为做好培训工作,今年7月,区政务公开办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大东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暨行政复议工作专题培训会”;9月,举办大东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来自全区各部门负责法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共计200余人次参加,培训效果显著。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政策解读机制还需不断健全,各部门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质量还需提高,个别单位存在主动公开随意性大、信息发布滞后等情况。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整合利用,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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