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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30日来源: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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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8年03月30日

  2017年,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沈阳检验检疫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辽检法[2012]128号),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现将沈阳检验检疫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沈阳检验检疫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副局长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并在沈阳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地址等相关栏目内容做了进一步完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据《沈阳检验检疫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沈检综〔2015〕10号),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健全了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新闻发布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制度,确保此项工作有程序、有计划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强化监督,通过下发《沈阳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沈阳检验检疫局2017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指标的通知》(沈检质〔2017〕58号)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落实到处室,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四是加强培训,对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共计2次,切实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集中力量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提升网站的服务水平,增强网站在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公众参与和互动交流等方面的功能,做好最新工作动态、内部重大事项等的公开工作。2017年度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沈阳检验检疫局2017年9月修订了权责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沈阳检验检疫局内各部门简介、职责及联系电话,对各种检验检疫收费及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设有监督投诉电话,便于接受报检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沈阳检验检疫局共有公共服务事项12项,具体列有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已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3.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沈阳检验检疫局在门户网站“收费标准”栏目中,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了公开和更新。便于企业和个人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公布内容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收费依据文件。

  4.“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快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两库”的通知》以及辽宁检验检疫局相关通知要求,沈阳检验检疫局建立了抽查企业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抽查结果。

  5.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沈阳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辽宁省、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沈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并将《沈阳检验检疫局五项措施服务沈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6.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沈阳检验检疫局在门户网站上,对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疫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目前,质检系统网站平台是三级互通式的,可通过沈阳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链接到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和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有关食品安全、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均可查询得到。

  7.扶贫信息公开。按照沈阳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扶贫开发工作。2017年,沈阳检验检疫局按照扶贫开发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到定点扶贫单位实地走访调研,开展捐资助学“暖心工程”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沈阳检验检疫局根据《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辽检法〔2012〕128号)相关要求,制定了《沈阳检验检疫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沈检综〔2015〕10号),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协调协作。并对门户网站中依申请公开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地址等相关栏目内容做了进一步完善。2017年,沈阳检验检疫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起,该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规定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范畴,已按时办结。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沈阳检验检疫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辽宁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辽宁检验检疫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未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七、解读回应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

  参与沈阳市政府举行的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揭牌新闻发布会;保障辽宁检验检疫局“发布28条措施服务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辽宁检验检疫局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信息宣传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央视《新闻联播》播出)。

  (二)加强政策解读

  沈阳检验检疫局作为辽宁检验检疫局的分支机构,依据辽宁检验检疫局下发的各项文件开展本部门的工作,沈阳检验检疫局自身能够做到的就是将国家质检总局及辽宁检验检疫局下发的可以公开的总局令、公告、文件、规定等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或链接到本系统其他网站上,保证企业及群众能够及时查阅,并将国家质检总局或辽宁检验检疫局已经公开的解读政策措施的内容进行转发。本年度,为更加方便企业及群众查阅,在门户网站增设了“政策解读”栏目,该栏目直接链接至辽宁检验检疫局。同时,沈阳检验检疫局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5•15政务公开日”对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宣传。

  八、政民互动情况

  (一)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按照沈阳市政府的要求,沈阳检验检疫局开展了《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主题的沈阳市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沈阳检验检疫局在一楼大厅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出政务公开日活动主题、宣传口号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做好“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报道工作,悬挂“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条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印制《沈阳检验检疫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宣传手册》,介绍沈阳检验检疫局为主动融入沈阳自贸区建设,全力服务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推出的首批12项创新制度落实工作方案,于活动日当天在局内一楼大厅内免费发放,并设立政务公开咨询台,现场接受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扎实做好沈阳市96123市民服务热线工作

  2017年,沈阳检验检疫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认真受理沈阳96123市民热线群众诉求信件,并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强化改进措施,努力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推动了诉求办理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全年共办理投诉1件、咨询2件。

  (三)开展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进企业活动

  沈阳检验检疫局利用企业报检、下场查验、现场检验、业务咨询、情况通报、召开检验检疫协会会议等工作契机,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让企业进一步了解了检验检疫各部门的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建立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沈阳检验检疫局在局本部、开发区办事处、机场办事处一楼大厅均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设专门电脑录入检验检疫方面的规定公告等信息,方便日常查阅。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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