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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03月15日来源: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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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03月15日

  2016年,市地方志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部门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办领导注重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工作。

  紧紧围绕修志工作实际,积极宣传地方志法规、普及地方志知识、扩大地方志影响。一是积极组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在北陵公园开展“存史资政育人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主题宣传,展示志书和地情书。办局级领导全部到现场参加活动,参与群众2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近300份,活动后及时报送了总结和统计报表。在办公走廊悬挂了“深化政务公开构建和谐沈阳”宣传条幅。二是编发双月《沈阳方志信息》。全年编发6期,近2万字,刊载修志工作会议、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报送市领导并邮送全市近200个市直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增强相关单位人员对地方志工作的了解,扩大影响力。三是组织送书下乡活动。7月,市志办、市地方志学会组织相关人员赴新民市高台子镇开展送书下乡,赠送《沈阳市志》《沈阳综合年鉴》《沈阳集萃》等书籍近百册,推进方志文化影响和城乡方志文化建设,受到群众欢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发布政府信息36条,其中政策法规1条,占3%;工作动态23条,占64%,《沈阳大事记》信息12条,占33%。

  三、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年内,没有需要“五公开”的情况。我办未被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单位。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由于我办主要职能是编纂市本级志书和地情书,不涉及这些重点领域。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6〕40号),就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在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编修主业、夯实业务基础、构建工作体系、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创新举措和重点任务,明确了地方志工作在发展改革大局中的目标任务。对此,我办政策解读内容在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沈阳地方志网站发布。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围绕地方志工作实际,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地方志页面和沈阳地方志网的政策法规栏目中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和论证会备案制度》。年内,无重大政策信息发布,未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论证会。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等工作制度。年内,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八、信息公开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年内,未发生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年内,未收到建议提案。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了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名副巡视员分管此项工作,秘书处2名兼职人员具体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办实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审查、考核评议、新闻发布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方面,并在实际工作认真执行。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地方志页面中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和目录,按要求设置组织机构、政策法规等栏目,发布国家、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及地方志工作部门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规、规章、政策性和业务指导性文件,以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室在办内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室,存放近期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有关地方志编修的文件材料,以及地方志书和地情书等,充分利用我办的地情资料优势,为相关单位和市民群众提供地情资料查询服务。

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