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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02月26日来源:沈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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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 2016年02月26日

  2015年,沈河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政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沈河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

   2.编制目录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专栏建设工作,并及时公开相应政府信息。

  3.健全工作机制。在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规范,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反馈及时有效。

  4.完善查阅场所。我们以“便企利民”为目标,按照“两个集中”原则,即所有面向企业的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所有面向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向街道社区分中心集中,下沉工作力量、搭建联网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在15个街道111个社区中,持续完善政府信息查询点建设,各政府信息查询点,均配备查询设备,并有专兼职人员提供服务。同时,按照《条例》要求,在区档案馆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区档案馆备案现行文件46篇。

  5.加强培训宣传。一方面,开展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2015年,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总结会1次、培训会2次,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另一方面,注重宣传,搭建政府与百姓沟通平台。2015年5月,在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举办“真心回应群众关切、送政策服务上门”活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健康教育所、大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参与活动,参加群众80余人,针对各种常见病防控知识进行广泛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政务公开日当天,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分项活动,向企业和百姓公开相关信息,解答企业和百姓咨询。活动中,共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信息公开总体情况。全年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3400余条,在市政务公开服务网上发布信息5891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6条,占0.1%;政策法规类信息144条,占2.44%;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02%;统计类信息11条,占0.18%;人事类信息25条,占0.42%;财务类信息244条,占4.14%;应急类信息8条,占0.14%;工作总结类信息75条,占1.27%;工作动态类信息4397条,占74.65%;时政解读类信息8条,占0.14%;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类信息16条,占0.27%;重大建设工程类信息1条,占0.02%;重点领域类信息955条,占16.21%。在沈河区政务公开服务网公开信息5000余条,在民心网上投稿2676篇。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区在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更新信息5891条,信息量位居全市第一。制定下发了《沈河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市政务公开服务网上开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323条,公开环境保护信息65条,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信息32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22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0条,公开公共服务信息19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6条,公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4条,公开国有企业信息2条,公开其他领域重点领域信息29条,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3.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对沈河区承办的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全面公开,其中省市建议提案3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84件;区政协提案123件,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及时有效。

  4.强化政府公开载体建设。全区“114政务服务热线”接听6万余人次,受理政务公开各类咨询500余件,保证了咨询、监督事项“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受理《民心网》咨询44件,均被评为五星件。受理《民心网内参》2件,有领导批示、有意见反馈。参加沈阳日报《民生连线》栏目2次,参与沈阳电视台《看今天》栏目录制2次,配合《连心桥》栏目解决解答节目反映问题18件。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2015年,我区在出台政府工作报告的同时,就有关名词作出解释说明,推出了政府承诺的涉及民生的10件实事,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等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定稿后在网上公开公示。我区还建立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区内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予以回应,公布客观事实,根据事件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和备案等工作流程,我区建立了《沈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沈河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和《沈河区申请人撤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制度,成立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小组。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针对申请公开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制作承办单,明确牵头主体,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处理能力。2015年,区政务公开办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答复备案工作。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法院已经做出维持决定。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举措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区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政务信息服务网公开信息内容、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二是对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缺乏良好的内部应对和外部沟通协调机制;三是部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内容,扎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2.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内涵,确保将政务公开这项基础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3.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模式。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创新,丰富内容,务实进取,把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为建设幸福沈河和高水平小康城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