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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
2023年09月2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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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3年9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吕志成

  2023年9月16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3年9月1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政府规章:

  1.《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1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公布)

  2.《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2009年5月3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公布)

  3.《沈阳市测绘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2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