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刘克武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军民融合、统计、金融、机关事务管理、对口合作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创新改革办)、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市金融发展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对口合作办、市接待办、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关工委,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统计局沈阳调查队,驻军和驻沈军工企业、驻沈财政机构,以及驻沈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含营管部)、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等金融监管机构。
代负责卫生健康、外事等方面工作。代分管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代联系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及市台办、市侨联、市台联、市友协。
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