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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沈司〔2022〕62号
时间:2022年07月22日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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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2022年07月22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 23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沈阳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凡是未列入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一、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自2020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 12件。

  二、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区、县(市)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

  三、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截至 2022年6月30日,市直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 54件。

  沈阳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