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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沈阳市入选辽宁省第九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名单的通知
沈人社发〔2015〕73号
时间:2015年10月12日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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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2015年10月12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家单位《关于公布辽宁省第九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名单的通知》(辽人社〔2015〕220号),我市共73名专业技术人才入选辽宁省第九批“百千万人才工程”,其中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田冬等8人当选百层次人选、沈阳大学宋雪英等20人当选千层次人选、沈阳大学杜英魁等45人当选万层次人选,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百人层次人选(8人)

  (一)一般类别5人: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田冬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张曼

  沈阳医学院:马明月

  沈阳大学:侯朝霞、陈苏

  (二)企业产业创新类别3人: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方明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树华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远航

  二、千人层次人选(20人)

  (一)一般类别10人:

  沈阳大学:宋雪英、杨新瑶、王丹、阚洪敏、王鑫、刘岩

  沈阳医学院:邹鹏、孙莹莹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隋轶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栾岚

  (二)企业产业创新类别10人: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邹风山、王金涛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徐思华、王巍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孙聚魁、白跃飞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刁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姜磊

  沈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种业有限公司:马东梅

  沈阳上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王连嵩

  三、万人层次人选(45人)

  (一)一般类别30人:

  沈阳大学:杜英魁、王剑峰、谢谢、陆媛、孙彬、杨彩霞、

  杨丹、王建华

  沈阳医学院:崔跃、李冬月、刘波、张大军、刘姝余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于灏、杨峰、孟凡鑫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邱海斌、徐博闻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张广鑫、唐亮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王帅、祝琳琳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赵楠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齐飞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邰贺

  沈阳市康平县环境保护局:刘林琳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于大海

  沈阳市第二中学:张睿升

  沈阳市农业科学院:宋伟

  沈阳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么学博

  (二)企业产业创新类别15人: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丹、鲍辉、雷健、刘佳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崔丽丽、张智勇

  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卢傅安、唐才宇

  辽宁省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士铁、马永光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陈为廉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刘晓旭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王卓实

  沈阳火炬北泰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仲华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马燚

  四、有关待遇

  根据《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人选可参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组织的“工程”人选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活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我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和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基金以及其他专项科研基金支持。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支持并积极推荐“工程”人选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国家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组织“工程”人选参加各类专家服务基层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服务基层一线中建功立业。各类学术团体、学术技术委员会等要积极吸收“工程”人选参加,并安排其担任一定职务。

  (二)“百人”层次人选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千人”层次人选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3年内可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百人”层次人选可优先聘为三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百人”、“千人”层次人选可优先聘为五级专业技术职务。企业产业创新类别的“百人”层次人选可直接破格晋升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千人”层次人选可直接破格晋升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入选企业产业创新类别的百层次、千层次人选,在我省职称评审权限范围的,经本人申请、所在企业同意,可以通过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职称。

  (三)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中,“工程”“百”层次人选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5%。“百人”、“千人”层次人选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奖励的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要向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人选倾斜;鼓励用人单位为他们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四)符合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进入我省企业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由省政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等条件的优先给予资助。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