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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建发〔2013〕39号
时间:2013年03月20日来源: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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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 2013年03月20日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工程建设企业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促进企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根据国家住建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2013年度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工法申报依据自愿原则,凡企业已确认的工法均可申报。

  2.工法编写内容和申报要求,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www.zgjzy.org)。

  3.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对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

  《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表》;企业工法公布文件;企业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工法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关键技术获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当关键技术属填补国内空白时,应有可见查新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由技术情报部门提供。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7份,其中一份须为原件。

  工法应用实例的工程录像DVD光盘1份(提供DVD录像确有困难的,可用照片代替)。DVD录像应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送沈阳市建筑业协会。

  三、评审事宜

  市建委科技处和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企业工法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晓春韩高一王金海

  电话:22514570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15号

  邮编:110002

  附件:沈阳市工程建设企业工法申报表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