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稽查局,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现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贯彻落实。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通知》(沈人大发〔2016〕26号)要求,在原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2016-2020)规划》基础上,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塑造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增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及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主动服务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沈阳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全系统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进一步牢固,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厉行法治、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市场监管重点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以法治助力沈阳新一轮全面振兴。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从群众的实际法治需求出发,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加强自身建设相融合,引导党员群众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工作创新,注重实效,总结工作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为学习宣传重点,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围绕年度宪法日宣传主题,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提高全市场监管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重点学习宣传与依法行政关系密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国家安全、安全生产、保密、信访、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重点学习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质量、商标、广告、食品、药品、价格、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制度以及新修订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认真总结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创建经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考核标准和办法。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六)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市民思想道德水平,为法治沈阳、幸福沈阳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市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五、重点对象
(一)市场监管干部职工。重点是对领导干部、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管理与决策能力;着力提高承接下放审批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依法审批能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着力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能力。
(二)管理服务相对人。重点是对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以及依法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
(三)社会公众。重点是针对支撑市场监管工作的技术专家和评审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评审的基本素质。同时,在到基层工作中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引导其依法维护权益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创新评价考核机制,结合我局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客观衡量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成效,总结和培育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领、以点带面作用。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监管执法实践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各业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健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度不少于2次集体学法。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健全完善新进人员法律学习、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年度开展集中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要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有效提升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律素质。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四)开展“三大”系列专题培训。为使刚刚组建市场监管局的干部队伍能迅速了解其他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引导全体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转变作风、促进工作、强化融合。开展“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队伍大融合”开展系列专题培训活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45岁以下青年干部上讲台,讲相关法律法规、讲相关业务职能。使广大干部能尽快的适应新情况、应对新变化、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
(五)推动普法工作创新。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品牌,结合每年“宪法日”、“3·15”、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化日、食品安全周、质量月以及市场监管重点法律施行周年纪念日等,创新“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创新市场监管普法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实现“互联网+市场监管普法”,拓展门户网站、主流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拓展市场监管普法阵地,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有计划地开展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在服务窗口、办公楼等场所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推动市场监管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
七、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的领导,市市场监管局成立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稽查局负责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相关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处处长兼任。
领导小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切实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问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要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并纳入预算管理,有效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做好考评验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结合目标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加强对下级部门和单位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切实做好普法规划中检查督导工作及2020年验收工作。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宣传发动,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