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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01月0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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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形成过程

  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的重点任务,对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意义。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明确要推进60个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我市被列入示范城市名单。

  为推进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对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结合沈阳实际,编制形成了《沈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下发各单位。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工作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保障等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基础。围绕城市基本情况、再生资源和闲置资源回收利用现状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基础,总结评估我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划实施效果,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定了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系统构建、协调推进,改革驱动、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提出回收站点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等主要目标。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重点提出加快回收网点布局建设、深入推进“两网融合”等5项任务。二是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重点提出推动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加快加工利用项目建设等4项任务,提高后端资源利用效率。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重点提出发展“互联网+二手”新业态、引导再制造产业创新发展等7项任务,提高循环利用效率。四是完善政策保障体系,重点提出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大投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强行业指引和监督管理等6项任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政策环境。

  第四部分,实施保障。围绕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配套支撑等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了《沈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表》,包括硬件设施建设数质量、回收和利用量增长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22项建设目标;制定了《沈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提出了38个建设项目,为《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要求,为“十四五”时期我市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明确了方向和路径。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建设重点,研究落实具体举措,加强协同配合,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市民大众等多方面的力量,确保《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商务、工信、城市管理等关键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行分类推进和指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域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从而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力争对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