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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沈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2022年04月18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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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精神,支持辽宁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建沈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保障沈阳农高区顺利创建及发展建设,制定《沈阳市支持辽宁沈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集中形成了7方面19项举措:

  第一方面,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撑。重点在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强化产业金融支持,通过科技专项、支农专项等资金加大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力度,支持沈阳农高区自主创新和项目招引方面提出2项政策举措。

  第二方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重点在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重大项目转化应用、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方面提出6项政策举措。

  第三方面,推动产业倍增发展。重点在支持龙头企业引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做优做强、支持企业产品创新升级方面提出4项政策举措。

  第四方面,加大人才引育力度。重点在支持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试验基地、仪器设备、专家公寓等相关设施和便利条件方面提出2项政策举措。

  第五方面,扩大开放创新合作。重点在支持国际研发机构建设、推动重大科技活动组织方面提出2项政策举措。

  第六方面,持续深化改革。重点在支持乡村振兴样板村建设、支持创新供地用地方式方面提出2项政策举措。

  第七方面,强化基建保障。重点在支持数字农业发展、完善农业物联网,积极参与国家级新基建建设方面提出1项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