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2021年12月28日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字体: ] 打印

  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结合我市地价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沈阳市城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标准》。

  二、基准地价内涵

  在沈阳市城区(不含辽中区)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土地级别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确定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级别平均价格。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不同土地用途(业态、主要功能)的基准地价及出让金标准;二是说明了不同土地用途的级别范围和级别确认方法;三是编制了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等配套修正体系。

  四、应用范围

  基准地价成果对政府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具有宏观指导意义,地价成果可在多个领域得到应用。一是政府管理领域,可进一步提升地价管理水平,为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核定土地资产、征收土地税费等提供价格参考;二是公众需求方面,编制成果可在自然资源等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将满足企业、公众对土地价格信息的需求。三是估价服务领域,地价标准可规范不动产行业估价行为,提升估价服务水平,使估价结果更为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