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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康政发〔2023〕5号
2023年06月22日来源:康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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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康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3〕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深松整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综合考虑实施条件、耕地面积、农业组织化程度、畜禽粪便资源利用、农民积极性和以往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2023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保护任务10万亩。

  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深松、深翻等模式进行秸秆还田,在此基础上引导农户自己进行部分畜禽粪肥施撒;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和堆沤有机肥施撒。

  二、实施地点及规模

  2023年,我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10万亩,全部在旱田实施。具体地点如下:东升乡0.75万亩、沙金台乡1.3万亩、小城子镇1.9万亩、郝官屯镇0.2万亩、东关街道0.12万亩、二牛所口镇0.9万亩、海洲窝堡乡2.0万亩、西关屯乡0.15万亩、北三家子街道1.2万亩、张强镇0.15万亩、方家屯镇0.15万亩、两家子乡0.2万亩、北四家子乡0.9万亩、三台子畜牧场0.08万亩(最终以各地区实际实施面积为准)。

  三、技术措施

  (一)主要技术模式。

  1.深松、深翻秸秆还田+撒施堆沤肥模式。

  结合深松、深翻项目在春、秋季对耕地进行秸秆还田作业,然后将完全腐熟有机肥均匀施撒作业区地表进行旋耕作业。

  2.堆沤肥+秸秆粉碎还田旋入耕层模式。

  秋季作物收获后将秸秆粉碎后并施入堆沤有机肥,然后旋入土壤15cm以上。

  (二)秸秆还田操作要点。

  a秸秆粉碎。秋季玉米成熟后,采用联合收割机收割,同时秸秆粉碎(长度不超过10cm),秸秆均匀覆盖地表。

  b深翻。深翻深度30cm,将玉米秸秆全部翻到30cm以下的土壤之内。

  c耙地起垄镇压。依据土壤条件,在深翻作业完成后,对深翻地块进行耙地作业,促进秸秆快速腐烂。同时进行起垄镇压(平作除外)。

  d旋耕耕作秸秆还田。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及根茬直接旋耕还田,春季直接进行播种。

  四、实施内容

  (一)建设普通项目区。建设9.95万亩普通项目区,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增施有机肥。

  (二)建设核心示范区。建设1个500亩核心示范区,带动普通项目区的顺利实施。

  (三)开展监测评价。在项目区分别布设黑土地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1个和调查评价点10个,及时采集项目实施前后土样,分析化验,收集数据信息,编制监测评价报告。

  (四)推进上图入库。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统筹推动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落地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22〕32号)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任务上图入库,推进项目实施效果“信息可查”、实施面积“位置可看”、实施进度“动态可察”。对秸秆还田、机械抛洒施用有机肥、深翻深松作业尽可能纳入农机服务平台管理,做到有迹可循、作业数量和地点清楚。

  五、补助方式、标准和规模

  (一)补助方式。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资金1000万元。按照“重点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实施任务,补贴资金向重点乡镇(街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倾斜”的要求和“资金与工作任务匹配,模式与补助方式结合”的原则,将项目实施任务由重点乡镇(街道)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或涉农企业承担,由项目实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区域内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申报。主要负责玉米秸秆机械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肥施用、提供耕地质量监测点所需地块等服务。

  (二)补助标准及规模。

  1.核心示范区。

  选择地块集中连片、基础工作好、积极性高的康平县刘富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一个核心示范区,示范区面积500亩,亩施堆沤有机肥450kg以上;秸秆还田通过深松、深翻项目给予补助。

  2.普通项目区。

  深松、深翻秸秆还田+撒施堆沤肥技术模式及堆沤肥+秸秆粉碎还田旋入耕层模式,秸秆还田通过深松、深翻项目给予补助。

  3.黑土地保护耕地质量监测评价。

  建设1个标准化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三区四情”标准化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设立10个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点,进行项目实施前后两次土壤采样调查。安排专家团队开展指导服务及编写效果报告、上图入库等工作。

  六、进度安排

  2月份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确定核心示范区、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点;3月份完成综合监测点及堆沤有机肥采购、作业方的招标工作,开展调查评价点土样采集工作;4月份对作业区地块进行有机肥施撒;5-8月份对调查评价点土样进行化验分析,并整理档案材料,做好半年考核工作;9-10月份完成调查评价点秋季采样工作;11-12月份对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地块继续结合深松、深翻进行堆沤有机肥撒施作业,力争全部完成,同时完成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做好项目总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成立康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项目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压实责任。

  (二)严格项目实施管理。

  成立项目实施主体评选小组,遴选有规模、有实力、信誉好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涉农企业为项目实施主体,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定位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农机作业监控平台,对农机作业进行质量、面积及点位实时监测,确保农机作业完成质量。建立工作档案、技术档案和资金使用档案,完善相关文件资料,确保档案规范完整。

  (三)强化技术指导。

  统筹安排实施主体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农机作业、肥料施用等工作,形成工作记事、档案。制定技术指导方案,对项目实施地区及实施主体实行包片指导。聘请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进行实地指导和技术培训,对项目实施及效果监测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和监管。

  (四)加强资金监督保障。

  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物化补助严格履行公开招标采购程序,中标结果按法定程序及时公示。严禁挤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采取物化补助的,按照先供货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同时,做好地块信息登记、验收登记。

  (五)强化宣传培训。

  组织相关农业技术骨干、示范主体、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附件:康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康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立勋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梁  强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县财政局主管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