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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0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4年01月11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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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1月11日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范继英主任受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锚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推进产业发展与转型、城市发展与转型、社会发展与转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在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中当好排头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