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积极组织收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资金落实,努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总体良好,组成人员对今年以来的财政工作表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目前我市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减收增支压力很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有的部门预算执行效率较低,部分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个别地区财政运行困难,“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很大等,应当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和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财政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持续增强财政综合调控能力
财政资金安排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保持必要力度,支持经济恢复发展,又预留适度空间,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同时,精准研究每一项财政政策,精心安排每一笔财政资金,保证资金落地见效。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能,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二、努力缓解收支矛盾
完善重点税源储备,深挖税源潜力,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继续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拓展收入来源。加强经济形势跟踪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各项减收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对上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的争取力度。加快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多措并举处置存量资产资源。坚决落实常态化过紧日子要求,加大开源节流力度,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
三、进一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责任追究。健全定期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做好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监测,完善和做实“三保”保障机制,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