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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持续治理小区内违建的提案》(第0454号)答复
时间:2020年06月1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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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06月17日

姜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治理小区内违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拆违控违工作进展情况

  拆违控违历来是沈阳城市环境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部署会议的安排,全市统一行动,攻坚克难,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协调联动,配合有力,全面落实各项拆违控违措施。在两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沈阳市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存量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力拆除,2018年1月至今,全市已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105万平方米。同时明确了各区县(市)拆违工作的主体责任地位,建立了区县(市)、街道、社区三级违法建筑管控机制和违法建筑快速处理机制,强化了物业企业管理责任。全市拆违控违工作以提升广大市民居住品质为目标,将集中连片的违法建筑作为治理重点,打掉了多年困扰城市品质提升的顽疾。伴随着拆除违法建筑空地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广大市民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违法建筑防治工作问题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讲,随着拆违工作的深入推进,其面临的困难、矛盾也日益突出。一是沈阳市目前缺少拆违控违工作专项地方立法,现有法律、法规在违建拆除实施程序、控制新增违建及对违建实施主体进行惩戒等方面,都无法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保障,制约措施十分有限;二是目前尚未拆除的违建很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这部分违建功能不一、建筑形式不一、产权形式不一,且与群众利益切实相关,拆除难度大、法律风险高,贸然拆除将对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方向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工作建议十分中肯,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也是沈阳市拆违控违工作的努力方向,沈阳市按照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4月初沈阳市下发了《关于加强拆违控违工作的通知》,将“严控新增,拆除存量”定为今年违法建筑整治的工作主线。4月下旬,沈阳市又先后发布了《沈阳市背街小巷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沈阳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接合部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域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各地区建立了违建整治工作联络体系,确保沈阳市各项拆违控违措施快速落实。复工复产后,各地区立即组织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截至目前,沈阳市已拆除各类违法建筑6.58万平方米。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控新增,拆存量”两条主线,继续深入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加大对各类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对于屡次制止不肯改正或经拆除后擅自复建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二是以社区(村屯)为管控单元,全面摸清单元内的违建底数,对其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根据其所在地域、使用功能、建筑类型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早发现早制止,截断违建“源头”。三是理顺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能,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违法建筑查处效率。四是坚持阳光拆违、和谐拆违的工作理念,公平公开,文明执法。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各单位及个人积极“自拆”。五是强化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违建治理工作对于城市品质提升的重要意义,鼓励广大市民成为违法建筑防控工作的参与者,共同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