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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健康体系的提案》(第0340号)答复
时间:2020年06月1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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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06月17日

孙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健康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包括助餐在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取得显著成效。

  一、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助餐服务

  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目前,优质养老服务机构不足,养老服务市场整体供给水平和供给能力仍需进一步发展。为确保沈阳市老年人尽快享受到安全、优质的助餐服务,着眼我养老服务市场发展水平,我们主要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向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近年来,沈阳市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16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助餐功能,向周边老年人提供符合老年人口味和营养需求的餐食,受到广大老年群体欢迎。服务中心均设有老年人餐厅,集中提供老年人配餐,且大部分能够送餐上门,有条件的中心还可向周边社区养老服务站辐射助餐服务。

  二、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满足困难老年人助餐需求

  为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我们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针对困难老年群体,免费为其提供一定时长的包括送餐在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其中,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三十至四十五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为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三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结束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将在全市推广。

  三、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助餐服务规范化

  我们陆续出台了《沈阳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和团体标准,逐项明确了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社区养老服务站包括助餐等基础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标准,并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我们通过无偿提供房产、提高资金扶持力度等措施,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助餐在内的多样化服务。现有16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半数以上房产为政府无偿提供;从2019开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由每个50万元,调整到60万-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调整到每个10-30万元;增加运营补贴和连锁运营补贴,委托第三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人次等进行星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发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3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万元的运营补贴。同时,鼓励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对连锁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一次性补贴。

  您提到的三台子地区已建有一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名为三台子街道牡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地址位于皇姑区牡丹江街2号甲,由沈阳市惠万民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包括助餐在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管,引导该服务中心更充分地发挥服务辐射作用,不断满足周边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