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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升沈阳市静态交通停车管理水平的提案》(第0131号)答复
时间:2020年06月1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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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06月17日

回守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沈阳市静态交通停车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沈阳市交警部门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大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公共停车场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对原有停车泊位进行维护,对需求部位进行补充设置,科学调整泊位2.2万个,施划限时停车泊位8985个。现备案公共停车场54个,提供公共停车泊位12261个。二是开展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综合治理工作。联合卫健委制定《关于解决医院停车热点问题的实施意见》,与各大医院对接,通过挖掘盘活周边停车泊位、实施泊位置换、规范医院车辆通道设置等措施,有效治理停车热点问题。对47所重点学校,建立了“校警家”共同管理模式,全部设置了校园岗,加强上放学期间停车管理,并在学校周边全部开辟了临时停车区域,挖掘周边停车资源,保证了上放学时段车辆多而不乱、多而有序。三是严格依法维护停车秩序工作。从严开展主次干路、背街小巷静态秩序专项整治,突出强化停车乱点部位综合治理。完成安装违法停车抓拍摄像头1000个,增加设置隔离桩7415根,隔离护栏1.8万米。对33条重点迎检道路、25处灯岗、45处市场和周边街巷路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并及时整改,全面规范了停车秩序管控工作,有效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严重违法停车行为高压态势,按照“路内禁停、路内准停、路内限停、路内临停”管理模式,科学设置和规范调整道路停车泊位,对停车警情高发、多发区域、时段开展停车警情研判。同时,创新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以规定位、以位定序、以静促动”的原则,对现有路内停车和临街停车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静态停车秩序持续好转。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