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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大农业植保飞防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提案》(第0040号提案)答复
时间:2020年06月1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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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06月17日

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植保飞防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农用无人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沈阳市在农业方面对无人机的使用主要是用于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将根据每年的财政预算、省拨付的项目资金要求购买第三方服务进行农药病虫害的防治。将会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招标。今年我市已安排财政预算资金600万元,用于支持植保飞防。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程序进行政府公开招标。

  二、关于将农民购买无人机纳入农机补贴

  农机补贴种类的由省级以上农业部门制定,市级无此权限,沈阳市已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今后将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三、关于建立植保飞防专业队伍

  沈阳市将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措施,与专业的航空协会进行合作,利用协会拥有的专家和诸多优秀行业企业的平台优势,组建植保飞防专业队伍并训练,为日常植保飞防及应急飞防服务。

  四、关于加强政府对农民进行有序引导工作

  沈阳市积极利用闲置场所(如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现有的场所、农机校场地),结合农广校培训中心的师资,与航空专业学校及航空协会合作办学方式,建立专业农民无人机操手及工程师培训基地,使农民具备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和无人机系统工程师资质,既能操作无人机又能修理,减少农民负担,解决农民在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过程中的后顾之忧,培养有知识有技能的新型人才,让无人机等高科技产业走进乡村,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