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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沈阳道地中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112号)答复
时间:2020年06月1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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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06月17日

于东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沈阳道地中药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中药材发展现状

  按照农口统计数字,2019年全市种植中药材面积2.76万亩,同比增长197%,年产量0.4万吨,同比增长85%。主要品种有水飞蓟、苦参、辽五味、花楸、蒲公英等,分布在浑南、法库、辽中、康平、苏家屯、沈北6个县区。其中浑南区种植水飞蓟面积1.8万亩,辽中种植五味子面积1009亩,法库县种植黑果花楸1400亩。全市从事中药材种植企业3户,合作社1家,农户44户。

  二、发展规划和标准化体系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以下简称《规划》),省里制定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我省中药材资源保护,促进中药材产业科学发展。

  主要目标是挖掘传承最具辽宁特色、最具道地性和影响力的人参、鹿茸、辽五味、辽细辛、哈蟆油、关龙胆(以下简称“辽药六宝”),树立品牌形象,打造优势中药材产区,使“辽药六宝”享誉海内外,带动我省道地中药材全面发展。

  主要任务是围绕“辽药六宝”道地中药材,以中药资源保护为基础,以品牌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7项任务,全面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

  三、政策扶持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沈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以重点区域和优势产业为重点,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坚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原则,合理划分政策制定权限,对沈阳市本级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市级制定约束性政策,采取资金切块下达方式,按照项目实施预拨清算管理;对符合沈阳市各区县差异化需求的项目,由市级制定指导性政策,采取资金切块下达方式,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2020年,沈阳市将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特色作物种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和特色作物保险等方面对中草药产业发展给予扶持。

  一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在蔬菜、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内,调减玉米后改种蔬菜、西甜瓜、花生、小杂粮等露地经济作物,对单一品种集中连片达到50亩以上给予补助。在全市范围内对调减玉米后改种中草药、软枣猕猴桃连片100亩以上,给予补助。2020年我市将安排预算1000万元用于特色作物种植补贴。

  二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创建国家、省、市、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对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当年新增用于生产、经营、发展的项目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内部分,给予贴息补助;对当年新建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或购置农产品初加工等设备投入达到200万元的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投入达到100万元的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以奖代补。

  三是纳入种植业保险体系。自2019年起,沈阳市被列入省中草药保险试点市,将人参、五味子、细辛、柴胡等33种中药材保险纳入种植业保险体系。省、市、县分别给予35%、20%、15%补贴,农民自缴30%。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