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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沈北新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411201号)答复
时间:2023年07月1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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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3年07月17日

徐长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沈北新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沈阳市通过有效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对沈北新区现有农村客运班车实施公交化运营改造,达到线路网络化、经营实体化、运行公交化、安全标准化、管理智能化,实现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由沈北新区政府统一领导,加大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改造公共财政、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突出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原则,开展整合改造工作。同时做好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规范、场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市场运营,稳妥推进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吸纳有实力的客运企业实施客运公交化线路经营,与中标客运企业签订《沈北新区农村客运全域公交化运营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采取由中标客运企业出资收购原有个体运输户线路经营权及车辆方式,稳妥推进原有35名个体运输户退出区内道路客运市场经营,达到农村客运公司化、集约化目标。

  三、科学规划,便民惠民

  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沈北农村地区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在现有农村道路客运线路布局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客运线路走向及站点布局,合理调整线路运行班次,重新调整运力结构。通过全域公交化运营改造,票价降低到2至3元,实现沈北新区农村客运票价“群众得实惠、企业可持续、财政能保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统筹推进,建章立制

  结合目前沈北农村客运出行与产业发展的新需求,立足资源禀赋,精准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建立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政府财政兜底保障机制,详实制定《沈北新区农村客运班车收入、成本规制》,对投入公交化运营的客运企业实行运营补贴长效机制,通过年度“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客运企业长期经营线路的积极性。

  围绕区政务服务中心调整公交线路,原有180路,经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已连接辉山和道义;K706路始发新城子,经虎石台,已延伸5站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将调整优化V122线路,途经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辽宁大学地铁站接驳。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