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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01日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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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2024年03月01日

  2023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化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动能强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推动学习、宣讲、测试全覆盖,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2.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及省工作要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作出批示,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动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12+1”赛道。

  3.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印发《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有关方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坚决扛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责任,在全省率先完成整改任务,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深化职能转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

  1.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四大领域20个业态推行行业综合许可改革,总体审批时限压缩89.2%。全国首创“码上管理”模式,特种设备领域实现“一企一码”;食品领域全省首创“两统一”审批机制;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行业综合许可改革领跑东北。

  2.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入实施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核心的政务服务数字化流程再造,15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都市圈通办”,2435项申请材料实现“只提交一次”或免于提交,“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案例。

  3.不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发布全国首个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地方标准,获评“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年度十大成就”。办结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326件,偿还无分歧欠款1.22亿元,以诚信建设护航企业发展。

  三)深化法制保障,发展支撑更加坚实有力

  1.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审办《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地方性法规4件,制定政府规章3件,废止政府规章3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核、备案文件91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清理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制发的现行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235件,予以废止22件、宣布失效20件、修改8件。

  3.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发布《沈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162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26项发文事项做到应审尽审。

  (四)深化执法改革,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1.执法质效有效提升。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查办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146起,涉案金额3.22亿元,织密重点领域安全防护网。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2.突出问题有效整治。查处非法营运案件2866起,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清理市容“十乱”问题19万处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整改燃气隐患1.6万余个,守住民生安全底线;查处违规学科类培训205起,推动“双减”政策落实;为1.6万余名农民工追发欠薪2.4亿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深化基层治理,依法共治格局日益完善

  1.应急处突能力有效加强。全市组建应急救援队伍3143支,设立传染病监测哨点358个。建成东北唯一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形成17个领域安全风险“一张图”,国务院安委会给予高度肯定。

  2.基层稳定基础有效夯实。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评理说事点、人民调解室、社区(村)警务室等功能,建成“三零”工作室2621个,全年化解矛盾纠纷17.41万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行政复议职能有效发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5837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全市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9.7%,败诉案件量减少9.5%,败诉率下降4.7%。

  (六)深化监督机制,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1.各类监督作用发挥充分。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落实见效,737件建议及578件提案均按时办理;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经专题审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监督促发展求实效。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年审计项目41个。

  2.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加强。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排查案件线索13.7万件,梳理问题112个,制定制度措施183项,查处违规人员207人,实现执法水平、队伍建设和执法公信力全面提升。

  3.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全年公开政府信息75.6万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00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23场,充分展示城市形象,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七)深化数字赋能,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坚实

  1.智慧建设有序推进。打造集应用、数据、管理于一体的沈阳市数字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初步实现城市管理可视化指挥等功能。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市场行为全过程数据监督,连续3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2.数据共享持续推进。打破数据壁垒,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累计开通3200余项共享交换服务,完成29亿余次数据跨部门共享调用;沈阳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累计发布市、区县(市)两级可开放类政务数据资源目录2040个,推动数据信息融通共享。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够均衡,个别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还需夯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还需提升,执法精细化标准还需优化;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比较薄弱。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域推开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常态化法治督察。增强数据融合和政务大数据应用,高质量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推动“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向沈阳都市圈其他地区赋能,共享沈阳政务服务标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增强政府规章制定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五)深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提升依法预防处置能力,多方参与、多元化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七)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响应机制。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及预案,做好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