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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9日在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时间:2024年01月15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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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1月15日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范继英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46次。

  严格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半年向市委报告全面工作、每月在市委书记专题议事会议上报告当月工作和下月安排,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1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1人次,均满票或高票通过。对依法任命人员开展任后监督,有计划地安排相关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向市委报告。

  认真落实市委重点工作部署。按照“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制定“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人大在行动”实施方案,聚焦“12+1”赛道,立足人大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安排部署,走进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做好重大事项专班推进以及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项目包保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二、发挥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常委会积极探索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的实现形式,注重统筹谋划,坚持守正创新,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准确把握丰富内涵。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代表培训和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交流,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责使命。充分利用沈阳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编发学习资料,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定《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及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在本次大会上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努力使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确定、落实更合民意、更贴民心。将《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凝聚增强发展新动能的共识。

  着力夯实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等“民意直通车”作用,组织召开25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立法建议74条,被采纳20条。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82个、人大代表联络站1005个、人大代表联系点93个,切实让群众在家门口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支持和协助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愿呼声,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

  三、切实提高立法质效,强化全面振兴法治保障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地方实际情况进行精准立法,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常委会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动振兴。全年制定、废止地方性法规8件,开展立法调研9件。

  强化营商环境立法。制定《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推动深化改革,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果通过立法固定下来,更好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制定《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规范社会信用监督管理,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高质量社会信用环境,以法治力量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不断提高。

  注重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促进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和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推动建设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制定《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推动打造“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北方特色公园城市,提高绿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推动完善医疗急救体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增强市民志愿服务意识,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适应上位法变化,结合我市实际,废止《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加强立法前评估,强化法规制定的基础性工作。以沈阳都市圈获批第九个国家级都市圈为契机,召开都市圈“七市一区”协同立法座谈会,签署协同立法协议,为开展协同立法奠定基础。针对一些现行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不适应、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其他法规不协调的问题,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全面清理工作,维护法治统一。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录入数据库工作,方便群众在网上检索、查询、下载,为社会公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法律公共服务产品。

  四、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注重科学确定监督项目、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努力使人大监督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全年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个,开展专项视察和调研23项。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听取重大项目开复工及建设情况汇报并组织开展视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财政和审计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审计及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报告,监督政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监督,听取审议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视察“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建设情况,听取数字农业、农业品牌建设情况汇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监督,视察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助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与转型。

  聚焦提升城市品质。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加强对城建计划安排及执行的监督,视察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听取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关于推进环城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的议案》办理,促进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跟踪督办《关于加快沈阳方城综合保护利用工作的议案》,运用专题询问方式,围绕沈阳方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七个方面进行面对面询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深入践行“两邻”理念、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报告,视察城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不断深化。听取审议推进舒心就业民生工程建设、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全民健身、品质养老民生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视察老年人助餐暖心行动开展情况,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听取审议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情况报告,促进扩大就业渠道,推动便利型消费。听取市场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推动打造人民群众安心放心的市场环境。

  聚焦建设法治沈阳。围绕推动依法治市,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推动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着眼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听取金融审判工作情况汇报,支持审判机关在规范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听取审议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加大司法腐败惩治力度。致力于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视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助推公安机关重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全年受理信访事项1305件,交办事项办结率为100%。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深化代表履职活动。深入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振兴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拓展人大代表“监督快线”平台功能,推动出台《沈阳市人大代表“监督快线”建议办理工作标准》,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人大代表随手拍”活动,全年通过“监督快线”提出意见建议1189件,办结率达94.36%,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问题。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310余人次,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910余人次。组织代表走进人大代表“家站点”,全年接待群众2.6万余人次,人大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在市委党校举办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依托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全年开展4期集中培训,参训人员820余人次,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在沈省人大代表并委托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深入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出席省、市人代会审议各项报告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强化议案建议办理。完善议案建议交办协调机制,压实办理责任,加强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对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交通设施建设等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113件建议,开展现场督办,推动快办理、早见效,代表提出的791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制定出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办法》,有效发挥重点督办建议的示范作用。

  六、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四个机关”重要要求,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也是依法履职、做好工作的标准和遵循。常委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夯实履职基础,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夯实党建基础,建强基层堡垒,在全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荣获表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沈阳人大故事。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修订《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有关规定》,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修订《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宣传工作办法》,完善机关财务、人事、接待等方面规定,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邀请全国人大、省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和高校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各类学习培训22次,提高人大干部理论素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咨询专家、立法顾问的作用,提高常委会科学决策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需进一步加强;通过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仍需加大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还不够紧密;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锚定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推进产业发展与转型、城市发展与转型、社会发展与转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在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中当好排头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好地用以统揽和指导新时代人大工作。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中,认真落实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要求,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及开展代表工作,都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的“五项重要任务”,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九项重点任务”,聚焦市委作出的“十个方面攻坚突破”工作部署,立足人大职能,依法履职尽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做好人大工作,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振兴发展所需,紧贴人民群众所盼,精准把握立法需求,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加强审议把关,凝聚立法共识。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献血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科学技术进步、安全生产等条例。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沟通协调,与沈阳都市圈“七市一区”共同推进协同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立法顾问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作用,进一步畅通基层和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直通车”。

  (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振兴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关于计划、预算、决算、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对外开放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视察,听取审议旅游法、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并视察旅游业发展情况,对百亿元项目开复工及建设情况、“赛艇之都”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视察,听取审议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检查城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对品质养老民生工程建设、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视察。围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听取审议城建计划和城建重点项目安排情况报告并开展视察,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视察环城水系综合治理议案办理落实情况。围绕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听取审议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土地沙化整治及林业“三一五”建设管护情况报告,检查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围绕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市法院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审判质效、市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情况报告,对“一府两院”相关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开展监督,对市监委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化人大代表“家站点”建设,在“建好”的基础上,在“用好”上下功夫,落实“人大代表活动日”制度。加强示范引领,推选人大代表“家站点”建设优秀案例,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运用人大代表“监督快线”平台,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落实——人大代表随手拍”活动,促进民生实事办出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议案建议提出质量,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足准备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相关工作。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做好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使议案建议办理过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完善工作的过程。开展代表履职述职,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夯实代表工作基础。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持续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修订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不断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大兴调查研究,切实做到不学习不审议、不调研不审议,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好人大故事。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做好新时代沈阳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新部署新任务催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履行法定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