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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时间:2021年02月05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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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1年02月05日

  一、提案征集和办理情况
  2020年,市政协提案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立足自身实际、适应时代需要、回应社会呼声,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切实做到了服务大局有实效、履职为民有温度、守正创新有亮点。全年共征集提案880件,立案703件。其中,集体提案和界别提案73件,委员提案630件。目前,已全部办复,已解决或采纳的567件,占80.7%;列入计划解决的119件,占16.9%;因政策或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留作有关部门工作参考的17件,占2.4%。
  二、提案工作的创新与实践
  (一)坚持正确方向,再增提案工作新动能
  ——突出方向引领“强”出新活力。通过开展一系列党建活动,落实巡察整改措施,引导委员践行“双岗双责双作为”,使委员思想上认同、行动上自觉,形成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实现党建工作与委员履职的深度融合。建立“新功能型”党支部联系点,划分党员活动小组,党员委员带动示范,发挥委员岗位专长、专业优势、界别特点,深入街道社区开展经常性、多样性、创新性的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开展提案专题调查研究,使委员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接地气、察真情,了解百姓的关切,丰富提案内容,运用提案建言发声,提案更具新活力。
  ——创新履职协商“构”出新框架。突出委员唱主角协商,针对每个委员的具体提案与办理单位开展面对面协商,使委员由程序式参与转变为主动参与,由从属式协商转变为主角式协商。同时,委员同提案承办单位共同研讨解决落实提案堵点和难点问题,由单向听转化为共同谋,有力地培育了共识。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重点提案,市领导领衔办理和协商督办重点提案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发挥了带动示范作用。
  ——集中协商办理“商”出新特色。开创提案月集中协商办理,组织委员每月与承办单位开展提案集中办理协商,全年共组织近200名政协委员就200余件提案,赴8个政府职能部门和1个区进行了集中协商办理,由过去的选择式提案办理转化为集中办理,展示了沈阳政协提案协商办理的独有特色,《人民政协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坚持探索实践,再创提案工作新方式
  ——提案征集交办“引”出新路径。着力引导平时提案的征集,共征集164件,创本届新高,使以往集中提交提案转向与平时提案均衡并行。面对突发新冠疫情,创新提案交办形式,开通提案直达通道,将20余件涉疫提案先期转送抗疫部门作工作参考,提高了提案的时效性,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清单提交办理“创”出新模板。优化完善提案“提办清单”工作机制。委员在提交提案的同时提交提案建议清单,承办单位按照清单进行办理答复,使提办更加聚焦,有效提升了提办的精准性。同时,让委员就所提出的问题现状发表解决落实的意见建议和具体途径,促使委员站位由局外观察者转换为局内思考者,共同谋划解决的办法。
  ——智慧信息系统“搭”出新平台。提案提交、审查、评议等实现了全程信息化,使提案工作更便捷、更高效。开发建立提案数据库,增设了比对、分析等功能,为提案撰写和提案理论研究提供了大数据支撑。利用网络召开提案委全体会议、“新功能型”党支部会议、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开展重点提案网上遴选,提案网上评议和公开,以“委员讲堂”为载体,开展提案网上集中培训,线上互动理论研讨等,做到了疫情之下队形不乱、工作不断。
  (三)坚持创新拓展,再添提案工作新内容
  ——制度修订出台“划”出新规范。落实市政协“以更多工作成果催生制度创新”的工作要求,推动提案工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制定出台了《提案清单工作规则》等四个制度文件。编印了《提案工作制度规范》,为夯实提案工作基础,完善提案制度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可靠的制度遵循和坚强保障。
  ——集体提案培育“谋”出新举措。为不断提升集体提案所占比重,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开展专题商讨选题方向和确定重点提案。同时,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供参考题目进行择选,谋案布局,做好“持续篇”“谋新篇”“实用篇”文章,为更精准参政议政、凝聚共识奠定基础。
  ——积极主动参与“亮”出新水平。积极做好全国政协协商议题提报和参加全国政协提案委“新时代提案工作”读书交流活动。提交的相关议题和交流成果得到了全国政协办公厅和提案委的充分肯定,并刊载在《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汇编中。2020年以来,人民政协报、友报、沈阳日报、沈阳政协公众号等刊载提案宣传稿件50余篇,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
  三、2021年提案工作的建议
  2021年,市政协提案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十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展现提案新作为,充实提案新内容,构建提案新格局,走出提案新路子。
  (一)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振兴发展新要求
  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聚焦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和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重点题目,深入调研形成提案,更好地发挥提案的职能和优势。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协工作要求,把准提案方向,使提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市新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协商督办,更好地发挥提案参政议政的特色和作用。
  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新功能型”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委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带动非中共委员共同协商建言,更好地发挥委员履职水平,巩固委员履职成效,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立足“高质量,重实效”,推出提案工作新举措
  提高提案清单对接率,推进提案精准办理提升。引导委员清单式提出建议,提案承办单位清单式对应答复,以高质量提案推进高质量办理,使委员提案质量和提案精准办理质量有明显提高。
  提高委员协商参与率,推进提案质量成效提升。注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增强提案建议的靶向性和更多参与提案协商督办,实现提案质量和成果的最大化。
  提高信息平台利用率,推进提案工作效率提升。完善优化提案信息平台功能,提升提案工作的数字化水平,在提高处理事务效率的同时提高提案工作质量。
  (三)立足“出精品,谋转化”,构建提案工作新格局
  注重数量向质量、传统向智能、集中向日常的转向。引导委员全会提案和日常提案并行,实现提案提交的均衡化,倡导委员依据“好提案”标准,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打造提案“新精品”。
  注重征集向集成、建言向实效、督办向落实的转化。加强重点提案培育,强化提案月集中办理协商、清单式答复落实和提案的协调跟踪督办,以提案解决落实为核心,完善提案工作“双向评议”制度,推进提案建议落实落地,打造办理“新样板”。
  注重大局和重点、保障和示范、协调和督查的把握。引导委员聚焦全市工作中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更加注重利用新媒体,开展提案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强提案工作市区(县)两级政协联动,推进协商督办有序和成果转化落实,打造协商“新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