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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市直部门决算补充事项说明
2018年08月31日来源: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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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151.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92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5.84万元。

  2.上年结转1221.26万元。一是按照装备采购流程相关要求,部门装备费当年未能完成支付;二是司法鉴定实验室及中心机房改造项目未完工,无法支付款项形成的结转资金。

  2017年收入比2016年增加174.02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17年为检察服装换装年增加服装费以及新增检务辅助人员专项等。

  (二)支出总计10807.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68.4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2038.79万元,主要包括法律文书印刷费、临时用工、网络租赁、物业管理费,司法鉴定实验室及中心机房改造等业务支出。

  2017年支出比2016年增加780.87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司法鉴定实验室及中心机房改造施工付款;三新增项目支出364.39万元:配四年一次检察服装费专项123.03万元,新增检务辅助人员专项241.36万元。原有经费较以前年度压减202.53万元,压减比例已达5.88%。

  (三)年末结转1344.42万元,包括:

  因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管理后,12月份工资由保险公司发放,形成的基本支出结转;中央政法专项装备费等当年未能支付,以及司法鉴定实验室及中心机房改造工程未验收,无法支付款项形成的结转资金。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8.32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一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二是部分采购项目及工程项目仍未完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整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3.89万元,项目支出2038.78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0%。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2.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61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52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8612.0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1%,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追加增人增资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9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06.8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07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补缴了2014至2017年度的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1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40.18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医疗缴费等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460.5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91.9万元,购房补贴68.6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0%,比2016年减少82.1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9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82.16万元,下降42.32%,主要是2017年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3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162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